「只是下斡旋金沒關係?」錯!只要屋主同意合約就成立,反悔了錢拿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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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大部分的房子大多委託仲介銷售,而委託仲介居中議價交涉前通常需要簽署「要約書」或提供「斡旋金」。不管是哪一個,請務必三思,因為只要達到屋主的底價,或是只要屋主在「要約書」或「斡旋書」上簽了名,合約就已經成立,接下來就是等正式簽約了。所以「斡旋」幾乎等於「訂金」的前身,下決定前一定要謹慎。

本文獲「House 123」授權轉載,原文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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