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富人不願意多繳稅的三大話術

從最新的財經時事和民生政策出發,從中發掘正確的投資與理財觀念,並且以統計數據為基礎,即使是小資族,也能擁有投資理財自主權,決策可以有所依據,而不是人云亦云。 作者為台灣大學生態學與演化生物學研究所博士候選人,經營USA STOCK的美股投資部落格,討論指數投資、價值投資等各種投資哲學與資產配置方法,目前為PTT全方位理財規劃顧問討論板以及海外投資板兩個板的板主。
來源:Images_of_Money@flickr, CC BY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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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得就要繳稅」,社會大眾或許已經能普遍接受這個概念;但是要怎麼決定稅率比較公平,那就很難有一個共識了。有的人會覺得每個人都繳一樣的稅才算公平,所以對年收入10萬元和10億元的人,都課徵一萬元的稅金。因為年收入比較高的人,比較有能力或是比較努力,自然應該享有比較多的報酬,不能因此就對他們課徵比較多的稅金。

最不公平的稅率,最可行

這樣做的問題是,最後根據預算需求所計算出來的固定稅額,低收入的人可能根本繳不出來,例如一年的國家總預算1兆,以1千萬個納稅人來算,每個人要繳10萬元稅金,但是年收入如果只有5萬,怎麼辦?以100年度的綜合所得稅統計數據來推算,要收到相同的總稅額,每一個申報戶要繳87萬元的稅,能繳得起的恐怕很少。

於是退而求其次,採取沒那麼公平、但是好像比較可行的單一稅率,如何?例如每個人都一樣是10%的稅率,這樣不管你年收入是十萬元或是十億元,都是從你的收入中拿走一樣比例的錢。

但是這種公平,會面臨另外一個問題。相信大家都聽過80/20法則,其實整個國家的所得分佈大概就跟這個法則所描述的相差不遠,也就是80%中低收入的人,所得的總和只佔全部的20%,而20%的高收入族群,卻賺走了80%的錢。於是,當對每個人都課徵一樣的稅率,收入少的人將會被迫承擔高於自己負荷能力的稅率,而高所得的人其實是有承擔更高稅率的能力,卻在講求公平的機制之下,他們的能力被忽視了。

同樣以100年度的綜合所得稅統計數據來算,如果要收到相同的總稅額,以單一稅率來課稅,稅率將會是6%左右,無論你的月薪是22K或是22萬。然而,這6%的稅率看起來很低,但是對25萬戶、65萬人的低收入、中低收入戶來說,他們早已入不敷出,即使是1%稅率也是非常沈重的負擔了。

更嚴重的問題是,對於高收入的人來說,他們的基本支出再高,可能也不過就只佔收入的10%,因此6%的稅率對他們來說影響不大,最後還保留有84%的所得可以任意運用。但是對中產階級來說,可能有高達70%的收入要支付基本支出,6%的稅率就等於是剝奪了他們僅存30%可自由支配的所得中,高達兩成的比例。這種看似公平的稅制,反而形成了限制社會階級流動的最大阻礙。

最終,大多數的國家都採行了並不公平的累進稅率,也就是收入越高的人,稅率越高,低收入族群甚至可以不用繳稅。這當然不公平,但天底下沒有完美的制度,就算是民主也不是完美的。

當然,這種不公平,是對高資產階級的人進行了較多的剝奪,所以導致高資產階級的人一再提出反駁的論述。

富人拒絕多繳稅》
話術一:多繳稅也無法讓財富重分配

例如說,他們將討論導向於「所得重分配」的角度,然後拿出證據反駁累進稅率並無法造成階級有效流動。這是事實,但是累進稅率的功能或本意並不只有所得重分配而已,還包含貢獻能力的評估(當你收入越高,可支配所得也就更多,繳稅能力也比較高)以及使用者付費的概念(當你資產越多,國家花在維護你資產安全與交易流動性的成本越高)。

話術二:有錢人比較懂得讓錢發揮最大效率

又例如,他們會說他們之所以會成為有錢人,代表他們在資本的運用上比較有效率,因此資產留在他們手上可以發揮更大的效用,而這對整個國家經濟的發展更有幫助,所以不應該要他們把錢繳納給沒有效率的政府。這種論述要分兩個部份來討論。一、政府沒有效率,其實是人民怠於監督所導致的。二、有錢人持有更多的資本,並不會更有效率。

許多人都被這種言論洗腦,認為企業家才有能力將資本做最有效率的運用,所以應該要讓他們的稅率降低,甚至給他們補貼和各種優惠措施,這樣就能夠帶動經濟以更快的速度成長,並且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這並不正確!

我們可以看到股神巴菲特,他可以說是金融市場上操作資本最有效率的人了,他甚至認為波克夏有賺錢也不應該配息給股東,因為讓他來操作才是對股東最有利的。但是當他的波克夏成長到現今這麼龐大的規模之後,卻面臨了瓶頸,甚至近年來績效還不如大盤指數,為什麼?

因為小型公司每年好幾倍成長的可能性比較高,但是就算巴菲特有那個能力挑出來整個市場上的小型公司並且全部投資,相對於波克夏的龐大規模而言,這些小公司所能貢獻的報酬也微乎其微,是以巴菲特為了配置手上數千億美元的現金,只能投資大型公司,但是這些大型公司表現再好,也頂多只有每年幾十個百分比的成長,結果就是波克夏的表現開始落後給S&P 500指數。

這告訴我們一件事情,讓資本做最有效率的運用,並不是讓資本留在那些已經擁有龐大資本的人或企業手上,而是要將資本提供給那些有機會快速成長的企業和人才,給他們機會去發展,讓新產業得以茁壯,讓新工作得以被創造。美國之所以經濟如此強大而且持續不墜,並不是因為他們有百年不倒的指標性大企業,而是他們的新創企業能夠獲得足夠的資金和人才。但是我們政府卻反而在政策上受制於大企業,也偏好在政策上補助大企業,新創公司則總是缺乏資源與協助。

想想看,你讓一個1千億規模的大企業成長10%,也不過就是1百億的增長。你讓1百個10億規模的新創公司成長100%,那是1千億的增長。而哪一個比較有可能?馬雲說:「我堅定的認為未來的企業,將會是越小越好,講究小、特色、附加價值,小而且美。」在中國,1千萬個小企業都增聘一個人,跟一個大企業增聘1千萬的人,哪個難度高呢?而說到人力資源的運用,大企業最大的問題,就在於容得下一堆混吃等死的人。在企業的層面是如此,在個人的層面其實也相同。

有錢人可以吃得起每碗一萬元的白飯,一般人則吃每碗十元的白飯,但都只是一碗白飯。所以高資產階級的高消費,創造的是交易規模,但是卻無法創造出製造與生產的規模,所以有錢人的消費,並沒有比一般人在經濟上創造出更高的效率,甚至反而造成資源利用的效率偏低。

試想,一般人可能只能買得起一間房子,有錢人可以買得起兩三間以上。假設有錢人在市中心買了一間房子,在郊區也買了一間房子,週一到週五住在市中心方便工作,週末就去郊區享受生活。然而,這代表有錢人只讓他自己的房地產發揮了50%的效用。所以真正有效率的做法,是讓有錢人根據收入的級距,繳納符合他們負擔能力的稅率,然後全民認真監督政府對這些稅金做最佳的運用。

話術三:高收入是高能力的報酬,不應該拿去補貼不努力的人

此時,有錢人最後的辯駁就是,他們的高收入來自於他們的努力所應該獲得的合理報酬,憑什麼其他努力程度或資質不如他們的人,可以分一杯羹?這不是鼓勵大家擺爛不努力了嗎?其實這也不正確,一個年薪千萬的人,實質稅率如果是30%,還保有700萬元的收入,而另一位年薪百萬的人,實質稅率10%,也只保有90萬元的收入,累進稅率並沒有造成高收入的人最後可支配的所得比低稅率的人少。中產階級常常開玩笑地說:如果我能年薪千萬,我也樂意接受最高稅率啊!

美國哈佛大學教授Elizabeth Warren就曾經說:「在各個國家,沒有任何人只靠自己就變成有錢人。沒有。你說你蓋了一間工廠?那很棒!但是讓我把話說清楚了,你運輸工廠所生產的產品,用的是其他人繳稅所建造的交通設施,你所聘的員工,是其他人繳稅所教育出來的,你的工廠之所以能夠安全運作,是因為其他人繳稅所聘請的消防隊和警察,所以你不必擔心幫派強盜進去工廠搶走一切東西。

你蓋了一間工廠,而且也很成功,那恭喜你,你可以保有大部分的好處,但是這個社會的運作背後隱含著一份社會契約,這個契約確保了你雖然有權利,能拿走大部分藉由你自己的努力所產生的利潤,但是你也有義務,得為下一個打算要打造自己事業的人做出付出。」

所以,當有錢人問:為什麼富人應該繳更多的稅?或許更應該問:為什麼不讓有能力的富人繳更多的稅?然後大家一起努力去監督這些稅金發揮最大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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