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婚不生已經成為一種生活型態,當發生繼承時,通常父母親都已經不在人世,因為沒有小孩,所以依照民法第1138條規定,由被繼承人的兄弟
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戰國策》很多人以為,資產傳承,就只是寫遺囑,把財產「分清楚」就好。但在我實務上看過的無數案例裡,真正引
當繼承發生時,不參加分配的繼承人總以為只要辦理「拋棄繼承權」就好,小心,事與願違愈弄愈複雜。個案中的媽媽,育有2子2女,在醫療落後
我看過太多太多案例,人們因為家族爭產撕破臉,甚至手足鬧翻、老死不相往來。每當經手遺產案件,我常常想著,財富繼承本該是一份愛的禮物,
報載纏訟多年爭產案定讞,起因是資深製片人立下代筆遺囑,將上億元遺產留給愛徒及公司員工,遺囑載明「家裡人一毛錢不給」,手足為此而爭訟
金馬影帝陳松勇於2021年12月17日因腎衰竭病逝,享壽80歲,據媒體報導,陳松勇留下約莫新臺幣5,000萬元左右的遺產。
我不贊成無效醫療,也不支持失能延命,這是資深照顧者親身經歷後最大體認。生命應該是自然的,該來的時候來,該走的時候走,不必強
法庭上,兩姊妹不甘心的表示,母親去世後哥哥拿出母親留下的遺囑,裡面宣稱「姊妹倆未曾扶養我,且基於媽媽的立場,那些財產是蘇家祖傳的,
客戶來事務所諮詢繼承問題時,我滿常被問到:
吳律師,我哥哥(某親屬)之前有欠銀行信用卡債,現在媽媽過世了,我們擔心財產過戶到
「爸爸重病後,哥哥姐姐們一個個推託工作忙、家事重,有心無力只能當甩手掌櫃,身為住家裡唯一一個沒嫁的女兒,出人出力我認了。但爸爸走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