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4.0第二波,個人、企業開放申請,去年有申請者免再次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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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推出「紓困4.0方案」,包含個人的急難救助金、自營工作者的生活補貼,以及餐飲業、娛樂休閒業等企業紓困、貸款,都從今天起開放申請。

行政院會3日通過紓困4.0特別預算案,歲出規模為新台幣2600億元。第一波是針對去年已符合紓困資格者,4日起就已收到個人紓困現金;今天起啟動第二波個人與企業申請;第三波則是15日起,將發放孩童家庭防疫補貼、開放勞工申請紓困貸款。

個人補貼部分,如果沒有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相關社會保險者,因疫情減少收入或無收入,可申請急難救助金1萬元到3萬元。去年有申請者免再次申請,新申請者從今天起到30日期間,可線上或郵寄申請書。

自營工作者或無一定雇主的勞工,如果在110年4月30日已於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且108年度個人各類所得總額未達40萬8000元,則可申請生活補貼。月投保金額超過2萬4000元者,發給1萬元;未超過2萬4000元者,發給3萬元,預計將有185萬人受補貼。

曾請領勞動部生活補貼者,勞保局將依原留帳戶或地址逕予核發;未領過者今天起到7月5日期間,可到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登錄本人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

另外,嚴重受創的觀光產業中,包含遊覽車、計程車、租賃車代雇駕駛人,以及無雇主的導遊、領隊等,個人一次性薪資補貼3萬元,已有帳號者在4日起已入帳;今年新增者,今天起可利用線上網頁申請。

事業紓困部分,紓困4.0新增餐飲業、攝影業、美髮業、娛樂休閒業、長照、托嬰、保母、運動事業、書店、補習班、安親班等業者,若在今年5月至7月任1個月的營收減少5成以上,可申請一次性營運補貼,以本國全職員工數,每人4萬元計算。

業者若受中央政府命令停業,且給付員工薪水未達基本工資的企業,將補助以全職員工數計算,每人1萬元,另外補貼一次性員工薪資3萬元,且就安基金加發生活補貼1萬元;以上補貼條件為企業不能解散或自行歇業,且離職員工數將依企業規模大小有所限制。

事業紓困貸款部分,中小企業紓困貸款保證規模增加1200億元、公股銀行自辦紓困貸款增加5500億元、農業貸款新增228億元、央行中小企業貸款額度增加到4000億。

其中,營運資金貸款去年額度為每家企業500萬元,今年調高至600萬元,補貼利率最高1.845%、金額上限為5.5萬元,期限為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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