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季來了!基金獲利要課稅嗎?搞懂配息、價差申報規則,避免多繳冤枉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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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即將展開。隨著全球股市去年頻創新高,不少投資人手中的基金也累積了可觀報酬,「基金獲利是否課稅」、「配息收入該如何申報」,成為近期熱門話題。

對此,「鉅亨買基金」指出,基金相關稅制相對複雜,尤其是配息與資本利得的課稅邏輯,往往與投資人的直覺認知存在落差,若未事先釐清,報稅時容易誤判。事先掌握關鍵原則,不僅有助降低報稅風險,也有機會進一步優化整體稅負,甚至透過制度安排,兼顧現金流與資本增值需求。

基金買賣價差怎麼課?先看基金是境內還是境外

針對投資人最關心的基金買賣價差(資本利得)課稅問題,「鉅亨買基金」總經理張榮仁分析,關鍵在於基金的「註冊地」。若是境內基金,不論投資標的是國內市場或海外市場,其資本利得原則上皆免課所得稅;但若是境外基金,其資本利得則屬海外所得,若當年度海外所得超過新台幣100萬元,須納入基本所得額計算,當整體基本所得額超過750萬元時,超出部分適用20%的最低稅負制(詳見表1)。


張榮仁也提醒,基金資本利得必須在實際賣出、完成獲利實現後,才會計入所得計算,若只是帳面上的未實現獲利,則不在課稅範圍內。此外,即使海外所得達申報門檻,也不代表一定會多繳稅,若原本依綜所稅申報所繳納的稅額,高於最低稅負制下應納稅額,則無須再額外補繳。換言之,是否產生實際稅負,仍須視整體所得結構而定,投資人不必一看到海外獲利就擔心「賺了還要吐回去」。

基金配息課稅邏輯不同,關鍵在投資標的所在地

至於基金配息的課稅方式,張榮仁指出,與資本利得不同,判斷基礎主要是看「投資標的所在地」。若基金投資的是海外資產,其配息收入屬海外所得,同前段所述,若當年度海外所得達100萬元以上,須納入基本所得額申報,整體基本所得額若超過750萬元,超出部分適用20%稅率。

若配息來源是國內資產,則需依收益性質適用不同規則。儲蓄利息須併入綜所稅申報,但可適用27萬元儲蓄特別扣除額;債券利息採10%分離課稅;至於股票股利,則可選擇併入綜所稅,並享有8.5%可扣抵稅額(上限8萬元),或採28%分離課稅。張榮仁提醒,基金配息來源不同,適用的課稅規則也不同,投資人不能一概而論,報稅前最好先確認清楚,避免因誤判而影響整體稅務規劃。

善用收入分散與課稅選擇,有機會進一步優化稅負

除了了解課稅規則,從整體稅務規劃角度來看,張榮仁建議,投資人可透過分散收入來源來達到優化效果。他指出,若原本所得來源集中於境內,適度配置海外資產,有助平衡整體所得結構與稅率負擔;而對高所得且股利金額較高者而言,採分離課稅通常較具優勢,反之,若所得級距較低,則可選擇併入綜所稅,以享有股利抵減優惠。

此外,若單筆股利或利息收入超過2萬元,通常會先被扣取2.11%的補充保費,但這筆費用屬事先扣繳,後續申報綜所稅時無須再重複計入。張榮仁也提醒,投資人可透過分散配息或控制單筆利息金額,降低補充保費負擔。不過要特別注意的是,海外配息與海外資本利得屬不同所得類型,彼此無法互相抵減,規劃時仍須審慎評估,才能真正做到稅後報酬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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