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外出差、旅遊,一不注意就生病、受傷,只得在海外醫院就醫。這時就慶幸自己有保險(醫療險、意外險、旅遊平安險等等),不然海外就診費用這麼高,荷包都快扁掉了。
只是國外就醫、國內理賠,若沒有通過一定的程序,就無法通過國內保險公司審核獲得理賠。究竟在國外遇到醫療急難救助的時候,該怎麼準備才能順利獲得理賠呢?
一、先至健保局申請核退
只要在台灣有保全民健康保險,不論是在大陸或其他海外地區,發生緊急狀況需要就醫治療、分娩,都可以在就醫後(或出院後)六個月內回台申請緊急傷病自墊醫療費用核退。
健保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文件
1.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
2.醫療費用收據正本、費用明細(須為中文或英文,中/英文以外之文件,須檢附中文翻譯)
3.診斷書(須為中文或英文,中/英文以外之文件,須檢附中文翻譯)
4.住院案件需附出院病歷摘要
5.當次出入境證明等文件
✔如在中國大陸地區住院五天以上(含五天),申請核退時須先將「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診斷書」在大陸地區公證處辦理公證書,再持公證書正本和國內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申請驗證,才可以申請核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