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起,「重大疾病險」修改了!買之前看清楚,否則罹患大腸癌或乳癌可能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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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針對傳統重疾險的七項疾病,修改其理賠定義,將有些疾病分成輕重度,並分為甲乙兩種理賠範圍,105年後,每人就可以依據不同需求來選購重疾險囉!

重點一:7種重大疾病新條款,其中4種新增「輕度」和「重度」之分

1、癌症

舊條款的「癌症除外」(編按:除外,就是指重大疾病險不理賠)有以下四項:
(1)第一期何杰金氏病。
(2)慢性淋巴性白血病。
(3)原位癌症。
(4)惡性黑色素瘤以外之皮膚癌。

新條款則依癌症狀況,分為輕、重度。若保戶得到的是以下10項癌症,「輕度」重大疾病險就理賠:
(1)慢性淋巴性白血病第一期及第二期(按Rai氏的分期系統)。
(2)10公分(含)以下之第一期何杰金氏病。
(3)第一期前列腺癌。
(4)第一期膀胱乳頭狀癌。
(5)甲狀腺微乳頭狀癌(微乳頭狀癌是指在甲狀腺內1公分(含)以下之乳頭狀癌)。
(6)邊緣性卵巢癌。
(7)第一期黑色素瘤。
(8)第一期乳癌。
(9)第一期子宮頸癌。
(10)第一期大腸直腸癌。

另除外以下3項:
(1)原位癌或零期癌。
(2)第一期惡性類癌。
(3)第二期(含)以下且非惡性黑色素瘤之皮膚癌(包括皮膚附屬器癌及皮纖維肉瘤)。

重度則是不含上述輕度所列的特定10項癌症、以及3項除外,共有13項不賠。

2、急性心肌梗塞

舊條款定義為「指因冠狀動脈阻塞而導致部份心肌壞死,其診斷必須同時具備下列三條件:
(1)典型之胸痛症狀。
(2)最近心電圖的異常變化,顯示有心肌梗塞者。
(3)心肌酶之異常增高。

新條款改為只要符合兩項即可,其中的第三項「心肌酶」有再新增其他的「肌鈣蛋白」數據。

又依嚴重程度分為輕、重度。差異在於,重度除了符合以上條件外,另需符合「發病90天後有經心臟影像檢查證實左心室射出分率低於50%」之條件。

3、腦中風後殘障

舊條款是指要在事發六個月後,經「腦神經專科醫師」認定需殘留具有「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的特定症狀之一:
(1)植物人狀態。
(2)一肢以上機能完全喪失者。
(3)兩肢以上運動或感覺障礙而無法自理日常生活者。
(4)喪失言語或咀嚼機能者。

新條款是於事發六個月後,經「神經科、神經外科或復健科專科醫師」認定,依殘廢之嚴重程度分為輕、重度,輕度是指「永久遺存運動障害者」,重度則一樣需殘留「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

此外,將「肌力評估標準」納入障害之認定標準。

4、癱瘓

舊條款的重點在於符合以下三點:
(1)範圍是兩上肢、或兩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
(2)各有三大關節中的兩關節以上機能永久完全喪失。
(3)經過六個月以後,其機能仍完全喪失。

新條款則將癱瘓的嚴重程度分為輕、重度,指肢體遺留所列的殘障之一,並將「肌力評估標準」納入障害之認定標準。其中的輕度範圍納入兩肢各有一關節、或一肢有兩關節遺留殘障。

5、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舊條款的重點在於以下四點:
(1)需經心臟內科心導管檢查。
(2)有持續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絞痛。
(3)冠狀動脈有狹窄或阻塞情形,必需接受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者。
(4)其他手術不包含在內。

新條款則不再限於經心導管檢查,但要因冠狀動脈疾病而有持續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絞痛或心臟衰竭,接受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者。

6、末期腎病變

舊條款的重點在於以下兩點:
(1)腎衰竭必須是兩顆腎臟,皆為慢性且不可復原的。
(2)必須接受定期的透析治療。

新條款並未限於兩顆腎臟,且加上「已經開始」接受長期且規則的透析治療。

7、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

舊條款的重點「指接受心臟、肺臟、肝臟、胰臟、腎臟或骨髓移植。」

新條款將其中的骨髓移植,改為接受造血幹細胞移植,含骨髓造血、周邊造血、臍帶血造血幹細胞。

重點二:新重大疾病險分為「甲、乙」兩型,其中甲型僅理賠重度

針對「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殘障」、「癌症」、「癱瘓」這四項有區分重度及輕度的疾病,甲型重疾險僅理賠重度,乙型重疾險則都有理賠。

重點三:個人險和團體險都適用

除了傳統七項重疾險之外,只要保險內容有涉及重大疾病項目,其個人險及團體險都適用。而不論是新送審或是新銷售的保險,自實施日105年1月1日起,就要按修正後的重疾險定義送審或銷售。

若是新條款實施前就購買的定期重大疾病險,基於契約安定性及不溯既往原則,有效契約的狀況下,仍依契約簽訂當時的重疾條款辦理。又依「保證續保與否」更進一步看,

(1)保證續保:續保時,仍依契約簽訂當時的重疾條款辦理,不過僅能供有效契約的保戶使用,不能再以此銷售給新保戶。

(2)不保證續保:實施日後修改新定義的重疾險,在續約時要重發條款給保戶瞭解。

重疾的新定義請詳閱條款內容,文中僅列出重點,若要了解舊的重疾險定義,則可參考小編先前整理的懶人包

小編提醒,由於保險費率尚未公佈,上述只就保障範圍做說明喔。

本文獲「保險e聊站」授權轉載,原文:105年新重疾險到底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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