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洲合宜宅震出裂縫,建商全額退費的真相》買房簽約,最該注意的事叫「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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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浮洲合宜宅建案建商
板橋浮洲合宜宅(攝影:翁挺耀/Smart智富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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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地震,震出浮洲合宜住宅地下停車場樑柱上的裂縫,也打破了許多合宜宅住戶想要一個家的美夢。

5月8日,建商日勝生召開記者會,宣布除了將由第三方公正單位進行結構安全鑑定以外,住戶還可以無條件解除契約,無息退回原有房款。從輿論第一時間的反應來看,似乎都認為日勝生提出的條件甚為合理,然而這本來就是購屋契約中所規定的權利義務,並非建商做出的重大讓步!

針對各種不同的購屋狀況,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上都有提供制式化契約,浮洲合宜住宅的業主是內政部,所以應該就是依照政府所訂出的制式化契約,來規範買方與建商間的權利義務。這版本的契約對於建商有以下的違約罰則規範:

一、 建商違反「主要建材及其廠牌、規格」之罰則

如果建商沒有使用契約規定之建材或設備,購屋者可先依據契約規定要求廠商更換。若建材已經無法更換(如鋼筋這種埋在內部的建材)或使用輻射鋼筋、石棉、海砂等損害結構安全及危害人體之材料,契約內必須明列「建商除退還買方所有房地價款(包含延遲利息)外,並應賠償房地總價款15%之違約金。若該賠償金額超過已給付房地價款時,則以已繳價款為限」之違約罰則。

這也是為什麼我說日勝生記者會中提出的條件,應該也只是照著契約規定走而已,並非真的做出契約外非常重大的讓步動作。

二、 建商違反「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之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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