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庚」獲利滑鐵盧,股利卻大增60億!多虧王永慶想到這招,讓王家世世代代享榮華富貴

經營部落格 RusRule Financial Broadcasting 超過八年,內容專注在總體經濟分析、政府財政和公司治理,著有《公司的品格》一書。

講了這一堆,難道財團法人沒有要改進的地方嗎?當然很多。

首先大家要了解為什麼財團法人可以得到政府這麼多稅務上的優惠?理由就在於政府認為當一個人或一個公司把財產捐給財團法人時,這個財產就從私人財產變成了公眾的財產,所以在台灣的所有財團法人都是公益團體。

既然如此,第一個要改的當然就是把財團法人真正回歸到公共財的模式。包括像:

1.董事會成員應該隨著成立時間愈久,原始捐贈者的席次必須愈低,而不是像目前的永遠由現任董事選下一任,最終成為萬年董事,公產變私產。

2.既然是公共財,那麼就負有對社會公眾揭露財務資訊的責任,目前只有醫療財團法人和學校有強制每年要公告一次財報,數目眾多的基金會卻成為了化為之民,沒有強制力。

3.財團法人裡面應該要有獨立的董事(公益董事)或監察人,台灣的監察人雖然常被譏笑為橡皮圖章,但有監察人至少會比沒監察人要好。

4.提高免稅門檻─目前財團法人免稅的項目主要有所得稅、營業稅和房屋土地稅,這三項都有爭議之處,例如房屋土地稅是地方稅,可是有些財團法人對當地一點貢獻也沒有,憑什麼中央要慷地方之慨讓這些組織免稅?不過真正的重點當然是所得稅。

財團法人免所得稅規定主要定於行政院發布之「教育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其中規定只要用於與其創設目的支出不低於該基金每年生息與其他收入60%者,則具免所得稅資格。事實上該項資格是從80%、71%、再降調至目前的60%,過低的免稅門檻意味著財團法人有更高意願進行相關操作以規避所得稅。

因此,常見財團法人各式巧立名目的支出,如長庚提供在地居民免費公車接送,或者是不時進行內部裝修、大肆擴建或是以學術研究或其他名義捐款相關係其他財團法人(如大學)等,目的都在規避所得稅。更別說這裡所得的認定只限於出售貨物及勞務所得(所以你知道為什麼醫院喜歡搞美食街、商店街了吧)。

如同前面說的,是什麼就該是什麼,有賺錢就該繳稅,把免稅資格門檻調高,省得這些人成天還要花腦筋怎麼把錢亂花掉。

如果以上講的對你來說太空洞,其實還有更狠的一招。

說真的,讓法人收到公司股利改成要課稅只是會讓很多財團法人和背後的大老闆森77(生氣氣)而已,如果要他們震怒,最簡單的辦法就是直接取消財團法人所持有營利企業的投票權,查一下大同董事中大同大學的持股、徐有痒基金會、元智大學對遠東集團的持股、白雪公主和七矮人(長庚和七小長庚)對台塑集團的持股,你就知道這件事有多嚴重。

這個提議不是憑空而來的,立法院幾年前就修過保險法146-1條,讓保險公司以保險金購入上市櫃公司股權不能有投票權。為什麼要這樣?理由很簡單,之前發生過某壽險公司拿公司保險資金購入某銀行股票來協助老闆入主這個銀行(現在是金控)。當時修法的理由就是保險金(非保險公司自有資金部分)來自社會大眾不應該作為私人用途。同樣的道理,既然財團法人資金號稱公共財,當然不能拿來支持特定人。

順便一提,如果這個提案真的過關了,等著看,很多大老闆都要進場買股了!這絕對比什麼當沖減稅有效多了。這才叫建立制度、解決問題好嗎?

本文獲「RusRule Financial Broadcasting」授權轉載,原文:長庚坐擁百億股利免稅,真的這麼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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