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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品格》一書。
長庚坐擁百億股利免稅,真的這麼爽?
我最近本來想寫篇對台灣金融業的建言,但寫了半天寫不出來。意外看到這則新聞「長庚醫院股利收入百億免納稅 黃國昌籲修法」,文中提到長庚一年拿到114億元的股利,居然都「免稅」,想必是因為長庚是「公益財團法人」的關係,這未免太爽了吧,所以立委主張要修法改正。下面的留言不意外講的是黃立委居然敢撚老虎鬚,果然是小市民的代言人…之類的,再次印證了這個國家果然是有錢人的天堂。
我不知道黃立委的動機為何,不過很遺憾他的論點是錯的。首先,長庚拿到114億股利免稅並不是因為它是「公益財團法人」,而是任何一個法人拿到股利在現行所得稅法(第42條)規定下都是免稅的(免計入所得額)。簡單地說,不管是長庚收到台塑的股利,還是南亞、台積電收到台塑的股利本來就不必納入所得課稅。
為什麼會這樣?這是為了避免重覆課稅,台塑已經繳過公司所得稅了,剩下的錢發給公司(法人)如果再算一次就是一隻牛剝二層皮了,同理,如果收到股利的公司再發股利給個人,個人要再繳一次所得稅,那就是一隻牛剝三層皮了。但即使如此,並不代表財團法人沒有討論的必要,事實上因為制度不完善和缺乏透明,財團法人在台灣一直是個大問題(財團法人是肥貓的天堂),而稅只是其中之一。
p.s我看到最新的新聞說,經濟部要修法把財團法人的股利所得免稅拿掉「財團法人股利避稅 行不通了」。看起來很符合社會期待,但問題是如果只修財團法人,結果變成營利法人股利免稅,公益法人要課稅這豈不是更奇怪?那有沒有可能是營利、非營利二個股利都取消免稅呢?嗯~你是第一天住台灣吧?
其次,我對這個議題特別有興趣,因為討論財團法人,特別是長庚,正是我的碩士論文題目。簡單講一下長庚醫療財團法人,這是王永慶和王永在兄弟在1973年各以台化股票40萬股捐助成立的,長庚是他們老爸的名字。發展至今長庚醫療體系不只是台灣最大,也是東南亞最大的私立醫療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