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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轉給老闆看!加薪、補助員工旅遊、支付員工健檢費醫藥費...做這些事,企業都能少繳稅

由《商業周刊》出版部門編輯之專業主題式雜誌,定期出版關於投資理財、職場競爭力、生活健康等不同議題之刊物。

因執行職務而支領的差旅費、日支費,在稅法的限額內可免納所得稅(國內每日差旅費700元、日支費600元;國外出差則比照公務員日支費標準)。

第4招:補貼私車公用費用

營利事業因為業務上的實際需要,與所雇用的外務員訂立合約,利用外務員自有的機動車輛,訪問客戶及推銷產品,經約定由營利事業補貼的汽油費、修繕費、停車費、過橋費等,可免視為外務員的薪資所得。但以上免稅項目,並不包括車輛牌照稅、保險費及折舊等。

第5招:申請員工子女教育獎金

如果申請方式是依「員工子女在校學業達一定標準」來給付獎學金,才算符合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8款的免稅規定;但如果是「不必通過審核的一般性補助」(也就是人人都可申請),則仍須列為員工的薪資所得而無法免稅。

第6招:補助員工進修

員工參加國內大專院校EMBA進修,如經查明確實屬於「因業務需要且經公司同意」,並出具公司證明者,其所領取「由公司給付的學分費及學費補助」,都可比照財政部「69年10月17日台財稅第38644號」函,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8款規定,免納所得稅。

第7招:幫員工加薪

根據規定,中小企業增加雇用本國籍員工的薪資,除可享有在130%限度內加計費用扣除的優惠外,若是增雇24歲以下本國籍員工的薪資,其加計費用扣除的限度,更可提高至150%;此外,除了基本工資調整,為本國籍現職「基層」員工提高薪資,也可享有在130%限度內加計費用扣除的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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