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轉給老闆看!加薪、補助員工旅遊、支付員工健檢費醫藥費...做這些事,企業都能少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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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邊際稅率或稱累進稅率,也就是國稅局在綜所稅課稅級距裡所用的「稅率」

2、一旦雇主將薪資結構重新議定為「每月工資3萬」,但不再採用責任制,而是依勞基法規定合法發給加班費,在「平均每日加班2小時、每月共加班40小時」之下,則全年度加班費是8.016萬元((3萬÷30天÷8小時)×4/3×2小時×20天=6,680元,6,680×12=8.016萬元),年度總薪資則變為44.016萬(3萬元x12個月)+8.016萬:

當邊際稅率同樣是5%時,同一位員工的實質所得增加到42.216萬元,比規畫前多了1.176萬元

當邊際稅率是12%時,員工的實質所得就變為39.696萬元,比規畫前多了1.68萬元

註: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是:前2小時的加班費,按平日每小時工資加給1/3,因此,加班費是要乘上1又1/3,也就是4/3

第2招:提高伙食費到2,400元

自2015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伙食費(包括加班誤餐費)在2,400元以內,免視為員工的薪資所得;也就是說,將原有1,800元的伙食費,提高到2,400元時,將比企業直接加薪600元,更能增加員工稅後實質所得。而企業提供給員工的伙食費部分,也能列為公司費用而全數扣除。

同樣以員工邊際稅率為5%為例,其節稅利益為(2,400元-1,800元)×12個月×5%=360元;

當邊際稅率為12%時,節稅利益則是(2,400元-1,800元)×12個月×12%=864元。

第3招:提供出差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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