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國家公園上廁所還要付錢,合理嗎

從最新的財經時事和民生政策出發,從中發掘正確的投資與理財觀念,並且以統計數據為基礎,即使是小資族,也能擁有投資理財自主權,決策可以有所依據,而不是人云亦云。 作者為台灣大學生態學與演化生物學研究所博士候選人,經營USA STOCK的美股投資部落格,討論指數投資、價值投資等各種投資哲學與資產配置方法,目前為PTT全方位理財規劃顧問討論板以及海外投資板兩個板的板主。

最近有兩則「使用者付費」的新聞,第一則是國道收費,第二則是風景區的廁所收費。細究內容,其中的邏輯實在讓人無法理解。

高速公路免費里程設計
強迫長途用路人為短程用路人買單

高速公路需要收費的原因有二,一個是「自償」,也就是藉由收費來償還高速公路的建造經費,以及日常維護經費;另一個原則是「使用者付費」,也就是使用國道的人才需要繳費,而不以稅收等方式來取得建造或維護國道的經費。此外,在一些評估報告裡面,更認為高速公路的收費,有「以價制量」的效果。

這些原則都很合理,但是收費的作法卻都與這些收費的原則背道而馳。目前以設置收費站的方式收費,上國道之後如果沒有遇到收費站,就不需要繳費,違反了「使用者付費」的原則,而使用者付費則是講求公平性,但是有的收費站之間的間距長,有的收費站之間的間距短,也不公平。

於是在最近,隨著收費系統電子化(ETC),政府決定將收費站取消,改為計程收費,走幾公里就收幾公里的費用,希望如此一來就能解決公平性的問題。可惜,按照交通部目前的規劃,卻出現了免費里程的設計,違反了所有的原則。

交通部規劃提供20公里的免費里程,超過的部份才按照公里數計價,兩百公里以下,每公里收費1.2元,兩百公里以上則每公里收費0.9元。也就是說,如果有用路人每天在內湖交流道(16K)和台北交流道(25K)之間,上下班開車通勤,他不需要繳交任何費用。

根據高速公路局的分析,在目前的收費制度下,國道收入主要來自1/3較長途的用路人,而有2/3的短程用路人並沒有付費。由這個資料來看,短程用路人才是國道最主要的使用者,卻不用付費,改為計程收費之後也一樣有免費里程,反而讓「大多數」的用路人「使用者不付費」,不但違反繳費的公平性,甚至還忽視了評估報告中「以價制量」的建議。

過去因為短程用路人不用付費,導致了許多社會成本的支出,包括將原本設計為長程交通使用的國道,被當成市區聯絡道路,市區路段的養護成本大增,但是造成這個現象的短程用路人卻不用付費;此外,也造成了市區路段的經常性壅塞,妨礙了長途使用者的用路權利,造成過多的碳排放與空氣污染,更消耗了所有用路人難以計數的時間成本。最後,政府不得不興建汐五和五楊兩段擴建國道,不但高架,也很高價。

我們不能再只求有,不求好。國道的交通品質相當糟糕,很大的原因就是收費方式設計不合理。當國外以尖峰時刻加倍收費等方式來維持交通的品質,我們卻反其道而行,鼓勵短程用路人全部湧上國道,讓路面過度使用,也讓壅塞成為常態,由整個社會負擔成本。

或許是為了討好都會區的選民,也或許是屈服於都會區立委的不理性脅迫,免費里程的設計,是這次國道收費改革的最大敗筆。很清楚,國道的交通品質不會有任何提昇,因為真正的重度使用者不用付費,而所謂的使用者付費,其實是被迫幫別人買單。交通部如果不能堅守自己在國道收費的專業原則,就無法提供全國用路人一個正常、良好的國道系統,那麼就是失職了。

而立委更不應該逼迫交通部提出、甚至延長短程免費的方案。雖然是為了減輕用路人的負擔,並且很適合拿來當成問政成績,但是老是塞車的交通環境,其實用路人付出的成本是更高的,每天塞車半小時,就用最低時薪來算,時間成本都超過國道收費了,更別提汽車在塞車過程中的耗損。有遠見的立委,應該要想辦法讓所有人民能夠以最短的時間,最經濟的交通工具來通勤,而不是造成全民皆輸的局面。

風景區上廁所要收費
逼大家隨地方便 清潔成本更高

至於風景區的使用者付費,交通部觀光局研擬國家風景區將擴大收費,包含提高門票價格,廁所及停車也將酌收費用。對於提高票價或是停車收費,我沒有什麼意見,因為這是有其他選擇的,不想被收停車費的遊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就好了。觀光局如果能透過收費而提供更好的旅遊體驗,也是值得稱許的。

但是,廁所的收費就不妥了,尤其是所有人都會用到,而且沒有其他選擇,又是生理上的需求,是不是還適用「使用者付費」這個原則?又是否能夠達成「以價制量」的效果?

我們可以先思考一下,如果哪一天風景區的步道也都要收費,這的確是「使用者付費」呀!但是合理嗎?相信大多數人會認為不合理,因為那是風景區的「必需」設施,要收費就應該包含在門票裡面,沒有人進了風景區不會用到(除非用飛的?),既然所有的人都會是使用者,為什麼要獨立出來收費呢?獨立出來收費,不就逼遊客去走草坪嗎?那麼,再思考一下,如果有一天,風景區說我們呼吸的空氣也要收費,合理嗎?

有許多人認為,因為大量的外國遊客來台觀光,各風景區的遊客爆增,不得不「以量制價」,再加上目前大多數風景區的清潔、維護都是以政府預算來進行,而外國遊客並沒有在稅收上有所貢獻,所以應該建立使用者付費的制度。

如果是為了要公平,很簡單,針對本國遊客和外國遊客採取不同的門票價格就好了,怎麼會是要所有的遊客都被收費,那麼本國的遊客不就既繳了稅金,又要繳風景區的清潔費,被收取了兩次的費用嗎?

廁所收費雖然看起來是「使用者付費」,但是卻無法達成「以價制量」的效果,難道會因為上廁所要收費,就不去上廁所嗎?還是因為「不方便」而逼得更多遊客隨便找地方「方便」?結果造成更多的清潔成本。

觀光局如果認為遊客已經太多,造成旅遊體驗不佳,當然可以提高門票收費,確保所有旅客獲得理想的觀光品質。

但是如果已經收了門票,卻還要額外收取廁所的清潔費,實在不人性,不但無法解決人潮過多的問題,反而可能造成風景區四處都充斥尿騷味,旅遊品質更低落,結果乖乖付費的使用者,其實是幫那些隨地方便的遊客付清潔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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