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最新的財經時事和民生政策出發,從中發掘正確的投資與理財觀念,並且以統計數據為基礎,即使是小資族,也能擁有投資理財自主權,決策可以有所依據,而不是人云亦云。 作者為台灣大學生態學與演化生物學研究所博士候選人,經營USA STOCK的美股投資部落格,討論指數投資、價值投資等各種投資哲學與資產配置方法,目前為PTT全方位理財規劃顧問討論板以及海外投資板兩個板的板主。
綜所稅稅額試算
Q:應該用標準扣除額還是列舉扣除額?
A:因為標準扣除額和列舉扣除額只能擇一,因此以比較高的為優先。列舉扣除額包括保險費、慈善捐贈、健保費、醫藥費、自用住宅貸款利息以及租金支出。例如上面的例子中,標準扣除額為夫妻合併的15萬2千元,而列舉扣除額的部份則有保險費每人上限24,000,共48,000,健保費核實認列為28,000,醫藥費核實認列為14,000。以上列舉扣除額總計為9萬元,比標準扣除額還少,因此選擇標準扣除額較為有利。
Q:房東要求別列舉租金,不然就要漲房租,怎樣比較划算?
A:許多房東都為了不想繳納租金所得稅,因此要求房客不要列舉租金作為扣除額,但這部份每戶一年有12萬的額度可以列舉,以上面的例子來說,加上租金支出之後,列舉扣除額就達到21萬元,比標準扣除額高5萬8千元,以相同的稅率來算,則可以少繳6960元的綜合所得稅。
因此如果房東每個月漲500元房租作為他的租金所得繳稅補貼,則其實一年下來總共多6000元房租,卻可少繳960元的所得稅,其實讓房東漲租金還比較划算一些,而且也避免房東在租金上逃漏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