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不順?我歹命嗎?

偶像劇一媽林美秀:存摺就是「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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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年前,看到父母年邁生病,而且一輩子都沒有存下房子,林美秀為早點讓父母住進自己的房子,收入還不高的她,就與弟弟合買房子。後來林美秀走紅,收入增加,她便承接下這間房子的房貸,「但身上要留一些錢,就沒有一次把錢繳清。」她說,所以房貸繳到現在,還剩100多萬元。

5年前,為了想要拼1間自己的房子,但因為自己買東西一定照開價買,不會殺價,所以她找了相識多年的袁惟仁太太陸元琪一起看屋,而很會殺價的陸元琪果然幫她砍了3、40萬元,用500多萬,買下位在內湖、就在袁惟仁家對面的小套房。

演藝人員通常需要大型衣帽間來儲藏表演服裝,林美秀的18坪小套房空間也日漸擁擠,所以她的目標是換間更大的房子。

然而,過去3年間,林美秀父母相繼離世。讓20年來為父母而活的她,失去了人生目標,完全沒有動力,她說:「父母在時,賺錢才有意義,不然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現在要給他們,只有紙錢!」林美秀說,此時她眼眶泛紅,卻不斷眨著眼硬不讓眼淚流下來。

在記者採訪過程中,人緣極佳的林美秀,不時會接到親友的電話,詢問她正在做些什麼,「我知道他們關心我,希望我要開始為自己而活。」所以,她在過年後,排滿了工作,以找到繼續生活下去的立足點,「而且有時候,舞台劇也是我發洩情緒的一種方法。」她淡然的笑著說。

2009年,是導演吳念真推出舞台劇《人間條件4——一樣的月光》就是為林美秀量身打造,要讓觀眾看到林美秀在喜劇之外,有更精湛與豐富的戲劇功力。

談起她的第三位導演貴人吳念真,她又振奮起來,而聽到記者轉述吳念真說的「有了美秀,導演很幸福」,她又是靦腆又是開心的笑了起來,希望在吳念真為她開啟另一扇戲劇之窗後,她也能為自己打造一條新的人生道路!

本文獲Smart月刊授權轉載,原文:偶像劇一媽林美秀:存摺就是「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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