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不順?我歹命嗎?

偶像劇一媽林美秀:存摺就是「不動產」

《Smart智富》成立於1998年,提供股票、基金、期權、黃金、外幣、債市、房地產、保險、退休規劃、消費觀念等投資理財領域的知識、情報與課程服務。旗下產品有台灣發行量最大的理財月刊-《Smart智富》月刊、排行榜常勝軍-《Smart智富》密技雙月刊、《平民股神教你不蝕本投資術》《權證小哥教你十萬變千萬》等財經暢銷書,以及DVD、課程講座、大型論壇、facebook等,全方位服務投資族群需求。

去年10月21日,林美秀勇奪金鐘獎迷你劇影后之後(編按:本文撰於2012年3月),從專業人士到網友評論幾乎都是一面倒的「實至名歸」。事實上,林美秀的戲劇實力,不但讓她抱走3個獎座,也因在偶像劇中成功詮釋各種台灣母親的特色,而有偶像劇「一媽」之稱,這使她表演邀約不斷,更累積出上千萬的財富。

不過,林美秀入行久、作品又多,演過8部電影、24齣舞台劇,代言的廣告更超過15支,何以身價只有如此?

原來,在25年前,林美秀雖曾為李碧華、藍心湄等知名女歌手伴舞,但錢多交給了老媽家用;15年前轉戰戲劇界後,雖年年有演出,但進帳很少,當時的她一度窮困到沒錢吃飯,甚至沒錢搭公車,只能走上6公里的路去排戲。

直到2003年,機會來了,導演陳玉勳因看過林美秀在舞台劇中哭笑自如的演出,而找她拍喉糖廣告,雖然當時片酬只有2萬5,000元,但陳美秀就此一炮而紅,改變了她的人生。

到底,是什麼樣的人生觀,讓林美秀撐過那默默無聞、經濟拮据的18年?又是什麼樣的工作態度,使她在美貌、身材當道的演藝圈闖出一片天,而她又用什麼樣的方法,在走紅後3年內圓了父母親的買屋夢、存出千萬財富呢?

孝順貼心
牢記父親的買屋夢
賺錢全交給家裡

林美秀來自民風純樸的宜蘭縣羅東鎮,爸媽經營中藥行,家境算小康,為了想多賺點錢置產,她父親便投資別人蓋房子,但後來賠錢收場。由於中藥行的店面兼住家,是租來的,當時房東另有用途所以他們被迫搬家,加上林爸爸三不五時會帶著林美秀看房地產,林爸爸想擁有一間自己的房子的這個夢,林美秀和弟弟看在眼裡,也一直記在心中。

身為家中唯一女兒,林美秀很受爸媽的寵愛,所以當林美秀在小學時,因看到同學炫耀練舞時的劈腿功夫,她不服氣地想比拼,就要求媽媽讓她學舞。沒想到她舞出興趣,並被選進知名的蘭陽民俗舞團,甚至還為了勞軍表演而錯過高中升學考試,所以就選擇去國光藝校舞蹈科(現已改名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就讀。

1985年左右,林美秀從國光藝校畢業,正好藍心湄在徵選舞群,她因底子好而順利被選上。由於當時秀場興盛,林美秀就跟著藍心湄南北奔波趕秀,每天都要登台3、4次。

雖然只是伴舞,但年芳20的林美秀也初嘗金錢的滋味。秀場酬勞以現金支付,林美秀每個禮拜都能領到1萬500元的現金,比一般上班族的月薪還高。而且跟在藍心湄身邊表演,工作占據大部分生活,根本沒時間去花錢,每個月在付完房租後,全部的錢都交給媽媽。

伴舞的生涯只維持不到8年,秀場沒落,藍心湄轉型當電視綜藝節目主持人,便取消了專屬舞群的配置,但因有許多事需要人幫忙打理,林美秀就留了下來,當起藍心湄的貼身助理。

「可是我雙子座的個性,喜歡變化,其實不適合當助理。」林美秀說,此外,每個月約1萬多元的薪水,通常付完房租就沒了。1994年,在一次的飯局中,林美秀認識屏風表演班創辦人李國修,後來他力邀林美秀加入屏風,心動的她便辭去做了2年的助理工作,轉往劇場發展。

雖然林美秀說,她就只會跳舞,但其實除了舞蹈讓她練有靈活的肢體反應,在秀場奔走8年的人生經歷,加上她與生俱來的演戲天分,使她成了導演眼中的瑰寶。

引她進入戲劇之門的李國修,就是因為看到林美秀私下模仿其他藝人唯妙唯肖,而邀請她參加舞台劇「西出陽關」演出。

劇場苦熬
賺2萬多要活大半年
卻因一支廣告一夕暴紅

「我在劇場的生活很可憐,排練1天只有200元,演出時是一場1,500元,根本就是在吃老本,我只好兼服裝管理,每場多賺800元。」林美秀說。演出加管理服裝,每場舞台劇酬勞是2,300元,但1年最多只有10場的演出,林美秀就要靠2萬多元的薪水在台北生活大半年,這是她人生中最困頓的時候,但為了不讓家裡擔心,林美秀從沒向父母拿錢。

當時,林美秀在信義路六段租的房子,月租要1萬5,000元,為省支出,她在租約到期後,就去同學家借住;三餐不是靠拿手邊能找到的零錢,到雜貨店買雞蛋麵回來拌麻油吃,就是趁回宜蘭老家時,偷偷從廚房裝一些米回台北煮稀飯。

後來,錢開始不夠用時,她只好向朋友借。而孝順的她,為了不想讓爸媽擔心,過年時會再向朋友借幾千塊,當作給爸媽的紅包。

「1999年時最慘了,有一天,我身上只剩15塊錢,不敢坐公車,就只好從信義國宅走去國家戲劇院排戲,就一條路直直走,不用轉彎。只要去排了戲,就可以領到酬勞,還有便當可以吃。」林美秀苦中作樂的說。

林美秀在劇場苦熬8年後,第二位導演貴人陳玉勳找上門,邀她拍了家喻戶曉的枇杷膏喉糖廣告。

片中她扮演哭倒長城的孟姜女,她笑說:「我因為在片場都睡歪了,頭髮很亂,導演只叫我上去玩就好,我就傻傻給他很多表情,每次都不一樣。」沒想到,林美秀逗趣又自然的演出,讓她一炮而紅,打破了食品廣告不找豐腴女性代言的框架。

「迴響很熱烈,讓我們都嚇到了,馬上就有好幾家經紀公司要找我簽約。」林美秀接著打趣道,「大家不知道我的名字,只一直說要找演喉糖那個女的。」而這個廣告找她一演就是10年,連拍了5個系列,另外更有10多家廠商也指名找她拍廣告。

保守理財
2本帳戶管理收入
1本花用,1本絕不動用

演技獲得肯定之後,片酬已經水漲船高,估計累積的資產超過千萬,但她只是保守地說:「就有1間小套房,那時候花500萬買的,存摺裡大概有可付2間還不錯房子的頭期款而已啦。」

除了買房,林美秀唯一的理財方式,就是存現金。她雖然理財很保守,但因為對朋友很大方、也會愛買東西,所以為了不讓自己亂花錢,她分成2本帳戶來管理收入,一本存摺當零用錢和房貸,另一本存摺則是她所謂的「不動產」,就是永遠不會去動用的財產,「不要去動它,就會累積下來一些。」林美秀說。

8、9年前,看到父母年邁生病,而且一輩子都沒有存下房子,林美秀為早點讓父母住進自己的房子,收入還不高的她,就與弟弟合買房子。後來林美秀走紅,收入增加,她便承接下這間房子的房貸,「但身上要留一些錢,就沒有一次把錢繳清。」她說,所以房貸繳到現在,還剩100多萬元。

5年前,為了想要拼1間自己的房子,但因為自己買東西一定照開價買,不會殺價,所以她找了相識多年的袁惟仁太太陸元琪一起看屋,而很會殺價的陸元琪果然幫她砍了3、40萬元,用500多萬,買下位在內湖、就在袁惟仁家對面的小套房。

演藝人員通常需要大型衣帽間來儲藏表演服裝,林美秀的18坪小套房空間也日漸擁擠,所以她的目標是換間更大的房子。

然而,過去3年間,林美秀父母相繼離世。讓20年來為父母而活的她,失去了人生目標,完全沒有動力,她說:「父母在時,賺錢才有意義,不然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現在要給他們,只有紙錢!」林美秀說,此時她眼眶泛紅,卻不斷眨著眼硬不讓眼淚流下來。

在記者採訪過程中,人緣極佳的林美秀,不時會接到親友的電話,詢問她正在做些什麼,「我知道他們關心我,希望我要開始為自己而活。」所以,她在過年後,排滿了工作,以找到繼續生活下去的立足點,「而且有時候,舞台劇也是我發洩情緒的一種方法。」她淡然的笑著說。

2009年,是導演吳念真推出舞台劇《人間條件4——一樣的月光》就是為林美秀量身打造,要讓觀眾看到林美秀在喜劇之外,有更精湛與豐富的戲劇功力。

談起她的第三位導演貴人吳念真,她又振奮起來,而聽到記者轉述吳念真說的「有了美秀,導演很幸福」,她又是靦腆又是開心的笑了起來,希望在吳念真為她開啟另一扇戲劇之窗後,她也能為自己打造一條新的人生道路!

本文獲Smart月刊授權轉載,原文:偶像劇一媽林美秀:存摺就是「不動產」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