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任《聯合理財網》及《Yahoo奇摩》專欄作家與自由媒體工作者,擔任多家財經與醫療保健雜誌、手機APP新聞台的特約撰述,並從事相關文章與書籍的寫作。著有《聰明使用信用卡》、《理財專員不告訴你的40件事》、《好險,你一定要知道的保險知識》以及《聰明買對健康險》共13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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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前面幾篇有關社會保險的相關規定,讓一頭熱想要辭職回家接案的小潔好生挫折。因為,當一位SOHO族,並且把勞工保險掛在職業工會投保,不但保費負擔更重,也少掉不少原本有的福利。
而且,她最擔心的是:在公司工作,所有水電及影印、紙張費用,都是公司幫忙出,一旦改在家工作、接案,這些成本恐怕都得「自行吸收」,不會到最後,接案之後的淨收入,連支付這些成本都沒辦法吧?
要說SOHO族自行在家接案,凡是屬於「執行業務所得」的部分,依照目前個人綜合所得稅的相關規定,都可以在隔年5月報稅時,以扣除相關成本後的淨所得進行申報(請見下表1)。
表1、SOHO族的薪資所得與執行業務所得的課稅、認列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