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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偵辦勞動基金案,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原勞動部組長游迺文等12人。檢方查出,游迺文與寶佳執行長唐楚烈等被告利用操縱遠百股票,讓寶佳獲不法利益1.8億元。
檢方指出,寶佳集團執行長唐楚烈、投資主管邱裕元為了讓寶佳、嘉源公司利用股價落差,從中賺取差價利潤,擇定遠東百貨股票作為標的,意圖抬高、壓低與影響遠百股價、造成遠百股票交易活絡的表象,並連續多次以高買低賣、「相對成交」、散布流言等方式非法操縱遠百公司股價。
唐楚烈、邱裕元等人自民國108年5月下旬起下單買進遠百股票近18萬張,去年5至7月賣出股票套利,但售出數量不如預期,便聯繫游迺文,企圖利用勞動基金接手獲利。
檢方表示,邱裕元表示願意交付不正利益給游迺文,並於去年8月10日在北市一家私廚招待游迺文,享用高達5萬8248元(含稅金則為6萬1160元)的昂貴餐飲。出席的除了游、邱外,還包括唐楚烈兒子、復華投信投資長邱明強、基金經理人劉建賢。
檢方查出,游迺文自去年7月下旬起,多次在勞金局權益證券科每天晨會中,要求須將遠百股票列進當日買入標的,且於8月4日晨會期間,更嚴厲表示:「要買入遠百公司股票,並將該檔股票績效算他的」。
去年8月5日,因故未成功買進遠百股票,游迺文竟於8月5日晨會藉故咆哮爆罵下屬長達數分鐘。游迺文於同年8月7日、11日、12日、13日、17日,均於晨會期間,強硬要求須以一定非低價格買入遠百股票,以致勞金局使用勞動基金資金,密集買入遠百股票。
不僅如此,游迺文還強硬要求替勞動基金運用局下單的證券公司,直接掛單買入遠百公司股票。直到游迺文於去年9月18日被調整職務為勞金局風險控管組專門委員,勞金局立即於當天將8月間所買入遠百股票全部賣出。
另外,唐楚烈、邱裕元涉嫌夥同復華投信投資長邱明強等人,分別以復華投信、統一投信及群益投信等公司,以代理操作的勞動基金大量買進遠百股票,讓寶佳、嘉源公司得以出脫手中的遠百股票獲利。
檢方統計,唐楚烈、邱裕元、游迺文等多名被告,透過操縱遠百公司股價等犯行,讓寶佳、嘉源公司因而取得犯罪所得2億7556萬1241元(包括已實現獲利1億8354萬8274元,加上尚未實現獲利的「擬制性所得」9201萬2967元)。
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圖利罪、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罪、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損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資產等罪嫌,起訴游迺文、唐楚烈、邱裕元、邱明強、劉建賢、群益投信資產管理部專業副總經理謝志英、研究員湯明真、復華投信研究員陳周倫、統一投信資深副總闕志昌、經理人郭士慶、孫民承、研究員俞建業。
檢方認為,游迺文位居勞金局要職,明知勞動基金運用成效攸關廣大勞工權益,不僅不知保持清廉操守,僅為圖謀私人利益,竟對內霸凌下屬,對外仗勢濫權,且犯罪後仍多方飾詞狡辯,犯後態度亦屬不佳,請法官從重量刑。
檢廉另發現,月薪約新台幣10萬元的游男,自民國101年9月至今年9月間,每月平均支出信用卡費15萬至22萬元,還有將近900萬元現金存入個人帳戶,財產來源不明。北檢另案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