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17日起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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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今天表示,108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將從2月17日開始受理至3月20日止。

勞動部召開例行業務報告,勞動福祉退休司長孫碧霞在會中表示,為了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將從17日起受理申請。

孫碧霞說,只要是符合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失業期間逾1個月以上,也就是1月18日前失業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且其與配偶107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台幣148萬元以下,以及17日以前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其子女就讀於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正式學籍者就可申請。

孫碧霞表示,補助金額是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學期補助1萬36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學期補助2萬4000元。

此外,對於獨力負擔家計者,像是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孫碧霞表示,補助金額會再加給2成,以同時有2個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為例,每名子女可獲得2萬4000元再加2成的補助,為2萬8800元,2名子女合計為5萬7600元。

不過,孫碧霞也提到,若已經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規定免學費者,或是已申請其他政府就學補助措施者,都不得重複申請此就學補助。

根據勞動部統計,去年申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的勞工人數有4464人、幫助5510人,其中就讀高中職103人、其他都是大專以上,補助經費合計1.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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