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家中的被照顧者符合以上條件,可致電或親自至居住縣市的「(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該中心會指派照顧管理專員前往家中,評估是否符合申請資格。申請通過之後,未來即可透過專員或照顧管理中心,協助安排喘息服務。
要留意的是,居家式與機構式喘息服務的時數為共用,而每年度可使用的喘息服務時數,會根據失能程度有一定的限制。輕、中度失能者每年最高補助為14日,重度失能者最高為21日。其中居家式喘息服務1日服務的時數,依各縣市政府規定多為6至8小時。
補助費用上,會依服務對象的經濟狀況而定。目前大部分縣市的居家或機構式每日服務費為1,500元,若服務對象為低收入戶者就會全額補助。少數縣市如台北市,其機構式每日服務費補助金額,則低於居家式。若選擇機構式喘息服務,還會額外補助交通費,通常每趟最高為1,000元,1年最多4趟。
最後,各縣市多會要求提前申請喘息服務,像是桃園市規定最晚應於喘息服務前2日,告知照顧管理專員,建議事先應詢問清楚。而接受喘息服務的對象,也會規定在同一時段,不得申請該縣市其餘長期照護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