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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者:pha
201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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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買東西
KEY WORD:與平時的差距
打從超過三十歲之後,我開始覺得,自己好像沒有特別想要的東西。
年輕時,因為知識與經驗都不足,時常會有想要的東西、想去的地方、想做的事情,並且對各種未知的事物感興趣,心裡存在著各式各樣的期待和慾望。
當時,我經常想:「只要得到未曾擁有的東西,或許人生就會產生戲劇性的變化!」對於沒看過的東西充滿憧憬。
但是,隨著年齡增長,漸漸地累積經驗,世上的事物大抵都已經嘗試過一次,也都能想像得到結果會是如何。例如:「買了緊身的衣服,其實不常穿」或是「買了一台家電,使用時反而花時間,結果不常用」,這些事情,在購買之前大抵上就已經知道。
年輕時經常會想:「雖然不知道有什麼道理,但總覺得多注重穿著比較好……」所以買了許多衣服。
然而,直到某一天才發覺,原來自己對穿搭一點興趣也沒有。基本上我這個人,就算每天穿一樣的衣服,也不覺得有什麼不好。當我領悟到:「每天穿一樣的衣服好像也無所謂」,心情馬上變得輕鬆起來,從此之後,我幾乎都穿T恤和帽T。
至於他人的看法,我發現其實別人根本不太會看我,至少是不會讓我耿耿於懷的程度。想通了這一點之後,我對穿著就更無所謂了。
鞋子只要好穿,穿什麼款式都可以,同一雙鞋我已經穿了好幾年,穿壞了就再買一樣的鞋。電腦的話,只要可以上網、寫文章就足夠,最近我花兩萬日圓買了一台便宜貨,用起來也沒什麼不滿意。
如上所述,只要擁有自己生活所需的物品,對物質的需求自然就會降低,也就不太會買東西。最多只是目前正在使用的東西壞掉或是弄丟,才會去購買相同的東西。
即使如此,有時候看到廣告,或是在購物中心和家電量販店,看到新商品的時候,不免會激起有點想擁有的念頭。
然而,冷靜思考一下就會發現,即使再怎麼想要,但沒有那樣東西對生活也沒有太大影響。
在這個經濟發達的社會,廠商擅長煽動人們的慾望,進而促使人下單購買的技巧十分高明。廣告和購物商場,都是由煽動人性物慾的專家所創造,我們不能受其誘惑,隨之起舞。
只要少看廣告、減少逛街次數,就不會產生物質慾望,基本上,對生活也不會造成多大問題。有時候我們不自覺會萌生想要大肆消費的心情。因此,我也不是完全否定購物的樂趣。
只不過,我還是想提醒各位,身處於這個不擇手段要引誘我們花錢的商業結構中,千萬不能過度沉溺於物質生活。
「偶爾揮霍金錢,是多麼快樂的一件事。」針對這個念頭,我有一套自己的解釋。滿足揮霍的慾望,並不一定需要花費鉅額金錢,和平常的消費習慣是否產生差距才是重點。意思是,如果平常習慣購買1千日圓的東西,偶爾買了1萬日圓的東西,心情就會因此感到興奮。而倘若對1萬日圓的消費感到稀鬆平常,就必須花費10萬日圓,才有花大錢的感覺。就像是酒量愈練愈好一樣,到後來必須喝很多酒才會喝醉。
買下10萬日圓的東西,照理說可以感受到1萬日圓的十倍快感,但實際上並非這麼單純,購物帶來的滿足程度,最多也只能加乘三至五倍而已。
從這一點來思考,如果平常就對購買高價物品感到習以為常,絕對不是一件划算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