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

銀行送來通知,該不該認購?
投資風格較保守的蔡媽媽,以前自認不諳股市,雖常常聽剛就業的兒子和女兒在餐桌上討論最近又看上哪一檔股票、哪一檔基金績效很好,蔡媽媽依舊不敢買他們所報的明牌。

一兩年前,細心的女兒看蔡媽媽總是把錢往銀行定存丟,雖然安全但利息很少。考量到媽媽可能再過不到十年就要退休,希望到時媽媽對自己的資產能更有成就感,女兒於是建議媽媽買入幾檔金融股,近幾年的股息殖利率也比定存強上許多。

「同樣都算是把錢借銀行,還不如選回報多一點的。」蔡媽媽於是被女兒說服,買進了幾支金融股放著,等待年年領股息。

手上持有幾張國泰金的蔡媽媽,前陣子收到通知,內容是提醒股東可以認購國泰金特別股,七年期年利率宣告為3.55%,蔡媽媽開始好奇這「特別股」究竟特別在哪?應不應該認購?

特別股有多「特別」?
其實特別股在國外早已盛行已久,然而在台股市場卻是較少出現。大部分台灣發放特別股的公司都是銀行,僅有非常少數其他企業有發放過特別股,例如:中鋼。特別股的性質,說簡單一點,就是介於債券與普通股票之間

為什麼說特別股性質有點像債券呢?因為特別股與債券有一個共通條件:公司有權在到期時全額或部分將其買回,也就是說,持有的存續與否,決定權在發行商,而且同樣有配息的概念〈但特別股的配息有前提〉。

利率比定存好,但「只供參考」
舉蔡媽媽考慮認購的國泰金乙種特別股〈2882B〉為例,其發行的說明為「乙種特別股年率3.55%(七年期IRS利率1.1675%+2.3825%),按每股發行價格計算。如因本公司年度決算無盈餘或盈餘不足分派特別股股息,或基於其他必要之考量,本公司得決議不分派特別股股息。」意思是每年若盈餘足夠,特別股股東可以期望的每股利息有60〈發行價〉x3.55%=2.13元,而若發放的日期尚不足一年,則會以發放天數/365x3.55%來計算利息。

不過,這個利率只是一個期望值,公司可因特殊原因決定不發放利息。這部分就和普通股相似,若企業當年度沒有盈餘或盈餘必須填補過去虧損,則沒有義務發放股利。

普通股價格較高,我想換,可以嗎?
除了利率以外,特別股是否可以轉換成普通股也是很重要的一點。以國泰金乙特和同樣是今年發放的富邦金乙特〈2881B〉來看,兩者皆屬於「不可轉換型」特別股。這最大的影響在於,若今天發放機構的普通股股價高於特別股,特別股股東是沒有權力將所持股份轉成普通股,也因此,特別股的收益上檔有限,因此失去了大漲賺價差的可能性

再來,特別股購買者還須知道的一件事,就是在期滿時,發放機構可以用原始發放價格買回特別股股份,若持有者是中間以較高價格買入,則可能會有本金上的損失。建議非原始股東在買入特別股前,可以先以現價與原價的價差去計算所欲購買的股數可能獲得的利息,和可能因被強行買回所損失的本金,比較兩者之間孰高孰低,以免拿了利息卻賠掉更多的本金。

美升息,台降息
往年,特別股的利率比定存高四倍,一度受定存界投資人的追捧,今年受大環境低迷影響,利率反而下降,譬如富邦金2016發放甲特的利率為4.1%,2018年發放乙特利率則降至3.6%。

特別股,這兩種人適合存
不過若以蔡媽媽的例子而言,其實若蔡媽媽不求很高的資金運用報酬率,而且也相信銀行機構的穩健營運,並且沒有短期快速獲利的目標。特別股會比定存更有效、比普通股票更安全。不過,仍要注意的是,特別股畢竟是類似公司債的一種,仍需面臨銀行倒閉或無息可發的風險,並且不像定存有存款保險的保障,這一點,在申購前,一定要先弄清楚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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