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新聞

歐盟史上最嚴的個資保護法上週五(5月25日)上路,原本以為美國科技巨擘谷歌和臉書將備受打擊。不料實施之初,美國大咖不僅未受影響,反倒吸引了更多生意上門。

巴倫(Barronˋs)、華爾街日報報導,Evercore ISI分析師Anthony DiClemente報告指出,歐盟「資料保護規範」(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簡稱GDPR)比較像是「千禧蟲危機2.0版」(Y2K 2.0),而非歐洲網路的終結。千禧蟲是指各方憂慮進入2000年,電腦程式會搞錯日期,引發系統大混亂,結果並未成真。

為何GDPR對美國科技大廠殺傷力未如預期?法律專家說,大公司口袋深,能夠吸收遵守新法所需的成本;小型業者為了避免高額罰金,被迫離開歐洲或減少營運。

以谷歌來說,GDPR實施後,該公司的線上網路服務招攬了更多生意。初期資料顯示,谷歌取得較多用戶同意,推行個人化精準廣告服務,競爭對手則遠遠落後,廣告商怕觸法,改向谷歌下單。由此看來,GDPR上路似乎強化了谷歌和臉書的優勢,與早先預料恰恰相反。

DiClemente解讀行動數據分析商Sensor Tower的每日活躍用戶趨勢,發現上週末GDPR實施後,臉書和推特等公司未出現可以觀察到的衝擊。不只如此,相關業者上週末的每日趨勢還略微優於前兩個月的情況,顯示大型廣告平台是近期贏家。

嘉實XQ全球贏家系統報價顯示,谷歌母公司Alphabet Class A股票,5月31日逆勢上漲2.09%收在1,100.00美元,為5月14日以來收盤新高。臉書攀升2.19%收在191.78美元,創2月1日以來收盤新高。推特也漲0.99%收在34.70美元。

CNBC、Mashable先前報導,臉書和谷歌等皆會蒐集個人資訊,提供量身訂做的廣告。業者取得的資訊,部分是民眾主動提供,部分則是網路瀏覽紀錄等。這些訊息是極有價值的資產,讓這些科技大咖得以主導線上廣告市場、賺到口袋飽飽。

問題是科技鉅子在蒐集資料的同時,沒有清楚說明取得了什麼資訊,範圍又有多廣,引發隱私疑慮,歐盟因此訂立GDPR,此一法案規定,如果科技業者想使用民眾個資,必須先向用戶說明蒐集的個資內容、使用方式、和有權瀏覽者。要是用戶改變心意,隨時都能撤回同意,要求業者刪除個人訊息。

*編者按:本文僅供參考之用,並不構成要約、招攬或邀請、誘使、任何不論種類或形式之申述或訂立任何建議及推薦,讀者務請運用個人獨立思考能力,自行作出投資決定,如因相關建議招致損失,概與《精實財經媒體》、編者及作者無涉。

資料來源-MoneyDJ理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