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新聞

路透社19日報導,4家幫蘋果(Apple)組裝iPhone等產品的代工廠已於18日向美國加州南部聯邦地方法院遞狀供告高通(Qualcomm)違反「反托拉斯法(反壟斷法)」。

提起訴訟的為鴻海(2317)、和碩(4938)、緯創(3231)和仁寶(2324)等4家蘋果代工廠,該4家廠商主張高通違反了美國反托拉斯法「休曼法案(Sherman Act)」的2項規定。

報導指出,高通於5月向上述鴻海等4家廠商提起訴訟、要求支付權利金,且高通主張該4家廠商是受蘋果指示而拒繳權利金。而此次的訴訟則是該4家廠商對高通所祭出的反擊措施。

鴻海等4家廠商的律師指稱,「高通會提起上述訴訟、歸根究柢就是起因於蘋果。而高通的目的就是要逞罰協助蘋果的廠商」。

蘋果幹部指出,基於和上述4家代工廠的補償協議、將對訴訟費用提供支援。

根據嘉實XQ全球贏家系統報價,高通19日上揚0.87%,收56.78美元。

霸榮網站5月25日報導,高通已要求美國加州南區地方法院針對蘋果代工廠商(註:鴻海、和碩、緯創、仁寶)頒布初步禁制令,理由是這些廠商在蘋果的要求下若繼續扣押權利金將會造成無可彌補的傷害。高通法務長Don Rosenberg表示,高通相信雙方簽訂的合約是有效且可以執行的,訴訟期間專利使用者針對所使用的智慧財產權進行付款、這樣才算公平公正。

蘋果1月向美國加州地方法院提告,指控高通晶片訂價過高,並拒絕交出屬於蘋果的10億美元退款。蘋果指控高通不願授權給其他晶片業者,避免競爭,而且高通晶片兩頭賺,賣晶片先賺一筆,還要蘋果為同批晶片另付專利費。

另外蘋果聲稱,高通拒絕退還10億美元,是為了報復蘋果和南韓公平交易委員會(FTC)合作,導致高通在南韓遭課巨額罰金。蘋果聲明指控高通試圖強迫蘋果修改說詞,提供不實證詞給南韓當局,唯有如此才願意退款給蘋果,蘋果拒絕合作。

關於蘋果向加州法院提告一事,高通於4月反告蘋果誣陷與違約、要求賠償。

*編者按:本文僅供參考之用,並不構成要約、招攬或邀請、誘使、任何不論種類或形式之申述或訂立任何建議及推薦,讀者務請運用個人獨立思考能力,自行作出投資決定,如因相關建議招致損失,概與《精實財經媒體》、編者及作者無涉。

資料來源-MoneyDJ理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