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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誠表示,中國20大報告提及規範財富積累機制,引發各界聯想北京是否將端出所得重分配相關政策,建議台商在中國共同富裕架構下,注意避免激進節稅、避稅,以及妥善規劃公司獲利如何與員工合理分享等5大面向。

中國20大報告出爐,在完善所得分配制度上,資誠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中國提出「規範收入分配秩序,規範財富積累機制,保護合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鼓勵勤勞致富,促進機會公平」。

資誠認為,此評論引發各界聯想未來中國是否會在共同富裕大旗下,陸續出台「所得重分配」的相關政策,台商在中國大陸經營上需要更謹慎。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兩岸商務與稅務服務會計師段士良觀察,共同富裕是中國社會主義的特色,建議台商在這個大架構下,經營企業牽涉的下述行為時,需要多點政治考量,以免踩到政治紅線。

首先,企業併購前應該多考量是否會造成不公平競爭;第二,若是身處民生物資的供應鏈,要漲價前應該先對市場做好溝通。

第三,稅務面應避免激進的節稅甚至避稅規劃,違法的逃稅行為更要嚴格禁止;第四,注重員工福利、小心避免勞資糾紛,並對公司獲利如何與員工合理分享,有妥善規劃;第五,公司銷售策略能夠加入社會共好的觀點以公益出發,避免奢侈形象。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兩岸商務與稅務服務會計師徐丞毅表示,中國的個人所得稅分為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權利金)、經營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包括股息、利息、紅利所得;財產轉讓所得;財產租賃所得;偶然所得等非勞動取得收入)。

徐丞毅指出,目前綜合所得與經營所得均採累進稅率,至高到45%與35%;其他所得多在扣除相關成本費用後採20%的固定稅率。

同時,他認為,外籍個人,包括台港澳居民,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利所得暫免徵稅規定,是否會重新檢討,是值得注意的議題。

徐丞毅表示,所得重分配的隱形界線除了法令變動,在企業經營上也有影響;例如,最低工資水平的調整、社保覆蓋完整度、勞資糾紛對勞方的保障,以及給予中階員工股權激勵計畫,也多是對中低收入所得者的重分配。

徐丞毅指出,員工股權激勵制度,在過去大多是中資企業在提高員工向心力及所得的作法;但在共同富裕下,目前似乎也有許多外企開始評估試行;因發展中國內需市場時,員工股權激勵制度可對抗中企高薪挖角,提高向心力,並呼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