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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家電退稅反應熱 3個月內退稅逾5億

節能家電退稅反應熱 3個月內退稅逾5億

購買經濟部核定的節能家電可申請貨物稅退稅,每台最高可退 2000 元貨物稅,政策自 6 月 15 日上路以來市場反應熱烈,迄今以核退約 5 億元貨物稅,但仍有不少人申請退稅遭打槍,台北國稅局提醒,申請貨物稅節稅務必留意下列四大態樣,以免白忙一場。

根據財政部統計,節能家電退稅專案 6 月 15 日上路後,到 9 月 1 日止,短短不到三個月內已核退 5 億元貨物稅,目前仍有超過 30 萬台排隊申請核准,顯見市場反映熱烈。

但台北國稅局提醒,申請節能家電貨物稅退有四大態樣需特別留意,包括:重複申請、逾期未補件、未在法規期限內購買申請,以及申請人自行撤案,符合前述四項條件其中一項,都將無法享有貨物稅退稅優惠。

節能家電退稅雖不限購買家電數量,但台北國稅局局長許慈美說,每台節能申請貨物稅退稅以一次為限,換言之,假設某 A 購買在規定期間內購買符合規定的節能家電,但只能申請一次退稅,如果同一台冷氣分別向不同國稅局申請退稅,會因重複申請遭否決。

其次,民眾填寫申請書如不符合規定,經國稅局通知退件並限期補正,也務必要在期限內補其文件,如果逾期未能補齊文件,同樣不予受理。

第三、必須在期限內購買才能申請,許慈美提醒,民眾必須在今年 6 月 15 日生效日後兩年內購買節能家電,也就是最晚要在 2021 年 6 月 14 日購買才能申請,生效日前或超過生效日,同樣無法申請退稅。

另外,部分申請人如申請後主動向國稅局申請撤案,同要無法申請退稅。

許慈美提醒,民眾在生效期限內購買合規的冷暖氣、冰箱與除濕機,須留意是否符合經濟部核定的能源效率為第 1 級或第 2 級外,申請退稅也要填寫機台型號,並於購買後次日 6 個月內向任一國稅局申請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