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本文個案中,母親在台北蛋黃區擁有市價約3,000萬元房產,母親罹癌後,女兒擔心遺產稅過高,想生前贈與節稅。
2.實際上,贈與需繳近200萬元契稅與土地增值稅,而繼承則免稅。遺產稅以公告現值計算,僅約830萬元,扣除各項免稅額後實際稅負為0。專家提醒,生前贈與不一定節稅!
當父母親生病,不久人世,子女們總是百感交集,擔心負擔不起高額的遺產稅,希望生前贈與節稅?其實,事實和想像的完全不一樣。
個案的媽媽40年前在台北市買了一間公寓,由於位於蛋黃區,房價飛快增值。很快的建商出現辦理合建,分回含車位房屋一戶,免除了沒有停車位的困擾。
幾個月前媽媽罹患癌症生病了,醫生告知家屬要有心理準備,可能3個月~6個月會離開人世。女兒擔心這個市價約3,000萬元新含車位的新房屋,是否會有高額遺產稅,希望我們在媽媽臨終前幫她辦理贈與,過戶給她們2姐妹,避免未來媽媽往生後,必須繳納高額的遺產稅,衍生困擾。
經過提示相關所有權狀影本及房屋稅單影本,其實,女兒多慮了,此時應該是維持現狀比辦理生前贈與更省稅。
若生前贈與,需繳近200萬的契稅及土地增值稅
依照土地稅法第28條規定,繼承案件免徵土地增值稅,另外,繼承也免課徵契稅。概算的結果,土地增值稅約需繳納185萬元、契稅約需15萬元,兩者相加將近200萬元,所以維持現狀,對於這對姐妹未來再辦理繼承,是最好的選擇。
屆時,姐姐仍然擔心,爸爸已經往生,配偶扣除額553萬元無法扣除,另外,遺產稅免稅額只有1,333萬元、喪葬費用138萬元、姐妹2人扣除額112萬元,合計為1,583萬元,扣除這些費用後,以遺產稅率10%計算,遺產淨額約1,417萬元,也要繳納約1,41萬7,000元的遺產稅,似乎節稅有限。
事實上,遺產稅是以房屋評定現值及土地公告現值計算,個案的市價雖然近3,000萬元,但是,換算成公告現值指只有約830萬元,只要沒有其他現金、存款或是有價證券併入遺產稅,個案的遺產稅應為0元。屆時,姐姐才放下心裡的石頭,安心的維持現狀。
為此,提醒家中有父母親生病的子女們,礙於公部們的便民服務,類似的個案常常被便民服務所害,地政事務所只管土地登記,不管贈與稅、遺產稅及房地合一稅,為了便民,移轉契約書都有填寫範例,如果今天客戶不是諮詢我們的意見,而是直接到地政事務所填寫贈與契約書的表單,或許,這筆近200萬元的契稅及土地增值稅,會在姐姐情急之下,為了辦理過戶,默默的繳納後辦理贈與,這將是無法挽回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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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檔案_鄭文在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前新北市地政士公會公關主委。
擁有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證照,專長為不動產稅法、不動產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