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理財

先用保險規畫,傳承資產預留稅源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
摘要

1.台灣遺產稅於2025年起調整課稅級距,以反映CPI漲幅、減輕繼承者負擔。

2.指定受益人的壽險保險金不列入遺產總額,具資產傳承與預留稅源優勢,能避免遺產遭凍結、減少繼承人的財務壓力。

3.保單設計須留意要保人、被保險人與受益人設定,若有重病、高齡或躉繳投保等情況,仍可能被要求補稅。

台灣遺產稅在114年(2025年)有所變動,主要在於課稅級距的,以反映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的漲幅,目的在於維持稅制的公平性,減少部分遺產繼承者的稅務負擔。繳遺產稅對被繼承人來說,可能是一大負擔。建議可善用保險,達到傳承資產和預留稅源的目的。

指定受益人的壽險保額不計入遺產總額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指定受益人的人壽保險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代表當被保險人過世時,保險金直接給付給受益人,不會計入遺產、被視為遺產的一部分,因此不會增加遺產稅的負擔。而且保險金由保險公司直接給付給指定的受益人,這樣可以確保資產的傳承,可以給想照顧的對象。

保險還有預留稅源的優點。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遺產稅未繳清前,遺產不得分割或轉移,保險金因為可以直接給付給受益人,可用於繳納遺產稅,避免遺產被凍結,讓資產順暢傳承。也因為保險金不計入遺產總額,繼承人不需要變賣、處分其他資產,籌措資金來繳納遺產稅,減少了繼承人的財務負擔。

注意要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設定

但要注意的是,要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設定非常重要。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為同一人時,在要保人死亡時,把保單的人壽保險金額給付給指定受益人可免計入遺產總額。另外,主管機關可能根據實質課稅原則來核課遺產稅,尤其是當保險投保具有特定特徵,如重病投保、躉繳投保、高齡投保等。像是若被繼承人生前購買高額躉繳保單,一次繳清保費,無論受益人填寫自己或家人,死後都有可能被課徵遺產稅。

所以建議民眾在利用保單規畫傳承資產、預得稅源之前,都要詳細檢視,避免誤踩地雷,喪失預留稅源的效益,甚至面臨追補稅金及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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