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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dreamstime

終身與定期,常常聽到業務用買房租房來比喻:

終身好比買房,繳20年辛苦一點,卻可以用(住)一輩子
定期好比租房,每一年一繳有繳有得用(住),但沒什麼保障

我認為這是錯誤的比喻。因為房子本身是有價值的物件,它可以脫手轉賣但保險不行(在此泛指無保價金的終身型醫療險,儲蓄險稍後提到)。

買房(終身),如果發現不敷使用想換房,是可以託售的,但買無保價金的終身醫療等等保障,如果發現不敷使用想換可以託售嗎?

很抱歉,不行,只有兩種解決方式:

1.降低坪數(日額或單位數),貸款(保費)會跟著降低,並還是得把它繳到期滿
2.直接放棄不繳送還給建商(保險公司),退還當期的未到期貸款(保費),過去的貸款(保費)就當送給建商(保險公司)

租房(定期),雖然一年一繳有繳有得住(用),但房東(保險公司)【不可以用任何理由】提前要你搬出去(不續保),或是說你用壞它的東西讓它修繕費用太多(理賠金太多),提前要你搬出去(不續保),除非自己不要繳費了,才會終止契約。這就是【保證續保】條款。

當然,房子越住越久,要修繕的費用(理賠的機會)可能就會變多,要付的房租(保費)自然會提高,但不用擔心,會有一個公定房租表(費率表),每年都會依照公定的房租表(費率表)去繳納房租(保費),這個房租表(費率表)是政府核准且大家都看得到的,房東不能坐地起價!

很多業務為了銷售終身型的商品,都會誤導保戶,定期的有可能身體有狀況就會沒辦法買,如果真的是這樣,他應該整張保單給你塞滿終身才對呀,為什麼要放實支跟意外險?這不是一個很自打嘴巴的說詞?

不,才不會,他會告訴你終身搭配定期,這樣定期不能買了至少還有終身幫忙,多完美的話術,資訊的落差就是暴利的所在,正是如此!

買房與租房的概念,我覺得只能套用在有保價金的壽險商品(俗稱儲蓄險),房貸期數(繳費年限)可以選擇2、4、6、10、12、15、20、25、30年等繳費期數,建造一棟房子(保價金的累積)大概需要10~12年完工(保本),但選擇短於這個期限的繳費期數,基本上就以該期數字+1為完工(保本)期限。

買房(增額型終身壽險)→買一間預售屋的概念,繳費期間=建造期間=價值累積中=如果不想繳費要解約會違約而損及本金,繳費期滿這間房子(保單)就會每年增值(增額),隨時可以託售,建商(保險公司)都會依其價值回收。

租房(還本型終身壽險)→買房租人,收取租金(還本),但建造期間(繳費期間)是否可以收取租金(還本),就要看房子(商品)而定,有些可以有些不行。房子的價值(本金增值)與租金(還本)會有兩種狀況:

1.房子價值幾乎不增值(不增額),但可以收取較多租金(還本)
2.房子會增值(增額),但收取的租金(還本)相對就變少

以上端看這個保單的回饋金是如何設計。

這些是一個基本的概念,當然保單條款設計百百種,還是請依照當時的條款去著墨,但基本概念是不會變的!

本文獲「保險停看聽」授權轉載,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