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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臺灣的網購市場很熱鬧,除了老字號的商店街、奇摩等廠商,也有來自新加坡的蝦皮購物,彼此從初始的免手續費開始,一路競爭到24小時、甚至6小時送貨,以及保證最低價等;理論上這些商家們的競爭,最終受惠的應該就是消費者,但這種透過螢幕,看似便利及便宜的消費方式,其實潛藏對消費者不利的陷阱。
首先,不曉得大家有沒有一種感覺,就是在看螢幕上的資訊時,往往看得比紙本來得快;那是因為人腦跟眼睛對於螢幕呈現資訊的接受速度,遠比透過紙本來得快。
「這不是很有效率嗎?」
如果單以同樣時間可以看到的資訊量來說,用螢幕的確比用紙本快的多;但是,人類大腦同時接受並處理資訊的能力並不高,例如同時看到超過4組以上的雙位數數字串,要能一看就記住的狀況就大大降低,所以透過螢幕來進行消費選擇,更容易讓消費者不經過仔細的CP值比較,僅憑著第一印象就做出最後的決策,這也是為什麼一堆廠商要跟入口網站買所謂的關鍵字,或者希望自己的商品出現在螢幕的前三行,因為很多消費者最終都會選擇自己一開始所看到的商品。
「哦,所以只要更有耐心點,仔細的多看幾頁就好啦!」
到商店實體購物的狀況下,貨比三家的確是個好做法,但透過螢幕,又會面臨到人腦的另一個問題,就是注意力很容易被帶走;像我這種6年級生,有幸童年先接觸紙本,在年輕時才進入數位世界的世代來說,同樣的創作內容,透過紙本我可以持續閱讀超過2~3小時不會間斷;但透過任何電子書的形式,1小時就是我的極限,就算強迫自己盯著螢幕,也完全沒辦法吸收資訊;也因為螢幕有這種快速吸引眼球,但無法持久的特性,就算消費者想用毅力克服人腦這種天生的特性,同樣的關鍵字當你翻到了第3頁,也應該忘記了前2頁中,哪項商品的那個功能是自己想要的;哪個商品又是看來功能不錯,但希望能找到更低價的出售平台。
所以想要利用網路購物的便利前,就必須先想辦法克服人腦注意力容易發散的特性,我會建議消費者必須先確定想要商品的必要功能,以及能接受的最高價格,第一輪網路搜尋時,除了一定要符合必要功能及價格條件外,保留在頁籤上的商品數量不要超過4個,如果出現第5個符合的商品時,強迫自己一定要把目標減少到4個以內,搜尋過程中如果發現自己已經出現注意力不集中的狀況,請立刻停止並離開螢幕做些別的事情,10~20分鐘後再繼續。
當確定前4名商品後,就可以進行第二輪比價作業,把每個商品當成關鍵字,看看有沒有更便宜的平台,或者更佳的商品條件(例如保固期較長、到府維修或加贈消耗品等)。
此外,如果想要透過數量換取折扣,請先確定自己是否真的對該項商品有如此大的需求,或者已經找到可以團購的朋友,不然東西超量除了白花錢以外,家裡還要有位置來堆放這些超量的物品,以臺灣目前的房價來換算,這可是一筆不小的數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