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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故事是這樣。一個會計師死後閻羅王問他想上天堂或是下地獄?「當然是天堂!」會計師不假思索地回答。「不用急,既然你是專業人士,我特別允許你可以先參觀比較後再作決定」。會計師先來到天堂,他發現天堂裡人人清苦自持十分無趣,反而是在地獄大家酒池肉林放縱歡樂。會計師心想這才是人生啊!於是他選擇了地獄。幾天後,閻羅王巡視地獄時,遇上了戴著刑具正在做苦工的會計師。會計師大聲喊冤:「明明你給我看的地獄都是在享樂,怎麼我進來之後完全不是那麼回事?」閻羅王不疾不徐地回答:「哦~我以為每一個會計師都懂得分辨什麼是美化後的資訊!」

是的,和你在Facebook上看到的美女自拍圖一樣,絕大多數上市櫃公司公告的財務報表(財報)都是經美化過的。依不同的美化程度各有不同的名詞,如財報窗飾、盈餘管理、操控損益到財報表舞弊等。為什麼公司要刻意美化財務報表呢?理由很簡單,對公司的外部人來說,大多無法得知公司真實的營運和財務狀況,唯一依賴的就是公司定期公開之財務報告[註1]。換言之,對公司(經營者)來說,財務報表就是公司(他)的成績單和體檢表。如果有一些合法的、不見得合法但也不違法的、不合法但對自己或公司有很大好處的,可以讓這份成績單好看一點,最重要的是大家都這麼做,而且公司相關會計、稽核都是自己人,如果是你會不會這麼做?

等一下!就算會計準則、現行法令和公司制度讓主事者有很多選擇或操弄財務報表的空間,但你說台灣1600家左右的上市櫃公司中大多數的公司財報都是經過美化過的,這個說法未免太過份了吧!

你會這麼想,是因為你把美化財報和掩蓋老闆挪用掏空公司資產,或是為了炒高股價刻意虛增盈餘直接聯想在一起,雖然不能否認造假炒股的確普遍存在於台灣資本市場之中,但讓老闆們動念去美化財報的原因還不只於此,其他原因包括如逃稅,喔,我是指稅務規劃、為公司淡季或經營者個人績效預留空間、因應公司上市櫃要求[註2]或符合銀行借款合約之限制條件(要求維持一定財務比率)等。不過除此之外還有另一個重要原因是:公司的關係人(投資者、債務人)就是想看到美化後的財務報表,這和大家都愛濃醇香而帶動了食品化學添加物的道理一樣,有需求自然帶動供給。如果你不相信,可以看看下面的例子。

A公司2015年各季分別較去年同期成長35%、-10%、30%和-25%,而B公司各季較去年成長為3%、5%、5%、7%。假設AB二家公司行業別、規模和EPS都一樣,而你一定要把全部的錢投在其中一家,你會投A還是B?

根據統計大多數的人都會選B,因為大家想看到的公司,是一個不會大起大落但逐季穩定成長的公司。你也可以回頭去驗證你所熟悉的上市櫃公司,他們所公告的營收及獲利數字是否就是這樣逐季小幅至中幅成長(衰退)?請再回想一下真實的世界,除了少數成熟而穩定的行業外,多數公司真正的營收應該會是上下波動還是逐季成長?如果波動才是常態,但偏偏公司關係人都想看到穩定成長,或是一堆財經企管專家就喜歡成天拿著一堆ROA、ROE、存貨周轉率這些數字評估公司,那怎麼辦?當然是大家愛什麼我們就給什麼啊!於是自然地許多的調整手法就因應而生,這些手法好聽一點的叫「盈餘平滑化」或「盈餘管理」,也有些人斥為「操縱盈餘」。簡單地說,就是用合法、有爭議的、非法的會計方法讓公司呈現的財務報表迎合市場需求但卻偏離公司真正的情況,結果自然也造成財務報表使用者決策的扭曲。

以下就以主要財務報表與相關科目常見的操弄手法進行分析:

資產負債表(Statement of Financial Position)

資產負債表是顯示在特定某一天公司的資產、負債和股東權益的情況(資產=負債+股東權益),也就是公司的財務狀況。簡單的資產負債表如下圖所示。一般來說,投資人多在意公司的損益表,債權人(如銀行)才會特別在意資產負債表,而且會期待看到公司資產(特別是土地廠房和速動資產[註3])愈多愈好、負債愈少愈好,因為高淨值才愈能確保其債權。但對投資人而言,過高的資產卻可能造成資產報酬率(ROA)偏低。因應不同需求,公司財會主管會視公司當下目的調整相關科目,常見的方式無非就是虛增(或低估)資產和低估負債。

資產(Asset)

資產底下主要有流動資產與非流動資產兩大類,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投資、應收帳款及存貨;非流動資則包括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和無形資產。資產相關科目可能操控手法包括:

1.現金:現金常被喻為公司的血液,經常有營運良好的公司只是因為資金鏈銜接不上而破產,因此現金是不少財務報表使用者很看重的科目。「理論上」現金是最不可能被動手腳的科目,因為公司在銀行裡有多少存款一目了然,呃~這是「理論上」。別忘了資產負債表顯示的只是「特定某一天」該公司帳面上的情況,因此有些公司資金平時是被挪用的,待年底因應會計師查核時再返還公司。此外,由於近年來公司財務操作興盛,有些公司與投資銀行進行海外交易,再以帳上現金設定抵押,外部人只看到公司帳面的高現金部位以為很安全,疏不知一旦出事,這些現金部位都會被扣走。

資產負債表

 

 

註:資產負債表應採兩期對照方式編製,並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章。上市上櫃公司之財務報表格式應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2.交易目的之投資:這是指公司運用閒置資金進行的短期投資。「理論上」這類投資都應該具有高度流動性、有明確市價可以定期進行評價,並將評價調整後的損益認列在公司當期損益當中。但近年來一方面由於低利率環境和不少企業推動利潤中心,要求公司財務部積極投資賺取收益,再加上金融衍生性商品(甚至是量身打造的)及海外交易的盛行,投資部位經常成為一家公司的重要收益來源,但同時也是最大的地雷。

首先,這類金融衍生商品由於非標準化,不見得有市價,因此帳面上價值不見得能充分和即時反映其真正價值(或公允價值[註4])。此外,不少公司也常用所謂的「Off-Balance Sheet」手法來掩蓋其投資部位損益,也就是把投資未實現損失(或獲利)透過交易藏在財務報表之外的地方,這個地方可能是不必納入合併報表的子(孫)公司、和投資銀行協議成立的空頭公司及基金(再以公司現金作質押),或是看似和公司無關,卻由公司出面擔保的公司等。等到問題大到蓋不住了,公司關係人才知道有一個資產負債表外的大地雷。

3.應收帳款:應收帳款像是銷貨和現金的中間站,由於近年來台灣商業交易條件愈來愈嚴苛,從傳統月結延長成60、90天甚至是180天,自然也讓應收帳款成為一個愈來愈重要的科目。應收帳款最常見的問題是公司製造假交易來美化營收,這些交易會被掛在應收帳款上,最終因為收不到錢造成公司營運資金不足而出問題。對此,關係人可從公司應收帳款明細中逾期或特定關係人之款項金額是否過高?注意是否有塞貨或圖利特定人的問題存在。

其實依會計準則,公司必須定期提列「備抵壞帳」來做為壞帳準備,此舉會讓公司費用增加、資產下降,因此公司常見低估壞帳,屆時碰上好機會再一併把提列不足的壞帳一次打消。

另一種常見的手法是出售應收帳款給金融機構,特別是公司進行太多關係人交易造成帳上應收帳款過高引發關係人疑慮時。透過這樣的交易,公司帳上現金會增加、應收帳款下降,的確很符合關係人想看到的答案。但由於實務上多數這類交易金融機構都有追索權。因此,金融機構都會要求公司要把這筆資金存在該金融機構指定帳戶內不得動用,一旦應該帳款無法收回或僅部份收回,金融機構有權直接從該帳戶內扣除不足金額。一般關係人只能看到報表上的數字卻不知背後的交易[註5]。

4.存貨:存貨也是財務報表中一個重要的科目,除了金額龐大,另一個原因是存貨牽聯到銷貨成本,進而影響營業利益。雖然一般認為會計準則允許多種存貨評價模式讓公司有操作空間,事實上除非能說服會計師,否則一家公司採用一個和同業不一致的模式或突然改變存貨評價方式的可能性並不高。存貨通常爭議在於「歸屬」問題和「存貨跌價損失」的認列。存貨的歸屬與銷貨有密切關係[註6],當存貨賣出時,存貨才能自帳上除列,但很多情況下雖有銷貨之名,但所有權與經濟效益並未移轉給買方,則存貨仍歸屬賣方。常見的問題如在高退貨率之銷貨情況下,若銷貨退回金額無法合理估計,則商品仍屬賣方之存貨。又如附買回合約之銷貨應視為融資,因此存貨仍為賣方資產。寄銷品則應等商品賣給第三者才能將存貨除列。

此外,公司取得存貨後常會因為新技術、新產品等因素造成存貨過時、價格下跌,尤其在快速變化的產業如電子通訊業更為明顯,經常相隔1~2年公司原有庫存就和廢物沒二樣。存貨價值的減損不僅讓公司資產下降,同時也影響當期損益,自然不是經營者所樂見。因此常見的就是低估存貨的跌價[註7],再利用公司大賺錢時去沖減,或是把這些低價庫存銷(塞)往(海外)子公司,最後經常造成的結果不是海外庫存太多拖垮公司現金流,不然就是公司會利用經營層更迭時,把所有問題全部推給前任,一口氣大幅提列減損或進行報廢,讓公司認列巨額損失,只留下突然看到新聞驚嚇過度以致無法言語的投資人,這二者在台灣都很常見。

最後,相較其他資產,存貨還有庫存盤點的問題,而且簽證會計師不見得有能力辨識所盤點存貨的真實性,因此存貨常衍生其他問題,例如有帳無料(東西根本不存在)、不良品充正常品入帳或是假交易造成帳上存貨減少,但東西一直在貨倉的假象等。

5.長期投資:長期投資主要包括「持有至到期日」(債券)和「備供出售」二個部位。和流動資產下的投資不同。持有至到期的債券部位除非該標的有無法清償的可能,否則不用依公允價值評價;而備供出售下的部位雖然同樣要用公允價值評價,但未實現損益會反應在股東權益而非損益表,因此公司常見的手法就是把持有部位在這三種科目內轉換,例如保險公司持有許多原本多歸類在「持有至到期日」下的債券,由於利率的持續下滑這些債券大多有很高的未實現利益,因此近年不少保險公司常透過「重分類」,將原本持有至到期部位債券重新分類至「備供出售」(提高淨值) 或「無活絡市場債券」,及「以交易為目的」(提高獲利)來美化財務報表。也有部份公司從集中市場買入股票後遇到部位接連下跌,怕影響獲利,就將部位改分類至「備供出售」,如此一來,投資部位依公允價值評價下跌時不但不用立即認列損失,還因為股東權益下降,反而讓股東權益報酬率(ROE)上升[註8]。

6.土地、廠房與設備:這項資產的特色除了金額龐大外,另一個就是多只有參考價沒有明顯市價,因為理論上沒有二塊土地(或大型設備)價格是一樣的,因此常見的關係人從中上下其手也多在此項。過去常見的手法是關係人交易,就是公司向老闆或關係人買地(或設備),買賣方共同把價格拉高,關係人賺到實質利益,公司也可以以高價入帳。不過這樣手法在新會計準則要求以公允價值定期評價和主管機關緊盯關係人交易後,不動產交易較為收斂,主要轉為更難評估公允價值的設備中。

此外,很多人認為土地和廠房是一體的,但從會計上來看二者有很大的差別。主要是廠房要定期提列折舊,而土地不必。換句話說,從會計上來看,廠房和設備的價值是逐年遞減的,但土地只會受市場波動影響,更別說當廠房如果公允價值上升,每年要提列的折舊費用也會跟著增加,影響公司盈餘。因此最好的方法莫過於不動產交易時將較大的金額灌在土地上,讓定期折舊費用降低,也等同保有資產帳面價值。

7.無形資產:許多人對無形資產的迷思是把有形資產的觀念套用到無形資產上,認為公司可以透過處分無形資產創造收益。事實上以會計的角度,公司大部分的無形資產因無法衡量而無法認列,比如人力資源、內部產生的品牌、顧客關係、管理或製程技術,甚至研究成果等,皆因公司無法控制其所產生之未來經濟效益而無法認列為無形資產。此外,一些科目之所以被歸類到無形資產只是因為會計上無法明確辨認或歸類,例如反映公司合併時被併公司收購價格與其淨資產公允價值差異的「商譽」。近幾年的併購風潮下,反而常見公司高價併購後,因被併公司未能帶來預期效益反而後來要提列鉅額的商譽減值損失。

負債(Liability)

主要分為一年內到期的流動負債,如短期借款、應付帳款、一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等,以及一年以上的長期負債,如長期借款、應付公司債等。

1.流動負債:流動負債的產生主要有因公司短期資金不足的銀行融資和同業調度、和公司銷貨相關產生的應付帳款(票據)、應付費用,以及因營運產生的應付租金、應付薪資等。由於流動負債等同公司短期資金的減項,多數關係人期待看到較高的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以顯示公司短期內的周轉能力與償債能力沒有問題,因此公司會設法利用會計方法的彈性或調整應計項目認列來壓低流動負債,例如低估或漏報公司應付款項,利用驗收等手段遞延認列應付帳款、利用子公司借款,甚至因應資產負債表截止日,先行在期末還款、期初再借回來等。此外,當公司有著高額帳列現金,銀行借款卻仍大幅增加時,則可注意公司現金是否遭挪用。

不過通常更大的問題是,和前面所提一樣,在低利率和利潤中心制度下,不少公司財務部開始積極運用銀行給予公司的信用額度進行財務操作,這些投資標的不少是高槓桿的匯率型金融衍生商品。關係人往往只從財務報表上看到負債數字,以為負債僅限於此,但不知在槓桿下這些商品賠率可能會超過本金的100%,進而低估了流動負債的金額。

2.長期負債:長期是指付款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公司負債,主要包括長期借款、公司所發行的債券、應付退職金和償債基金等。常見的長期負債問題包括,公司刻意未將一年內到期債券轉為短期負債、未合理攤提公司債發行時的折溢價、和低估退休金準備。

3.租賃:租賃是另一種常見搬移資產負債表科目的方式,主要手法包括:

(1)營業租賃和資本租賃的混淆:這是指公司要進行巨額採購時,原本正常採購模式下公司資產會上升,但同時負債也會上升,這當然不是關係人樂見的結果,因此部分公司會改採「租賃」方式向租賃公司定期支付租賃費用方式取得資產使用權,這樣一來公司帳上不會出現相關資產和負債,藉以改善資產報酬率,同時因負債減少而降低風險。

(2)售後租回:售後租回剛好是上述的相反,指公司先將資產出售給租賃公司認列處分資產收益後,再用租賃方式向租賃公司長期承租,這樣的好處是一方面可以認列處分資產收益,同時又降低公司帳上資產及負債。

不過以上二種方式在近期租賃之會計準則更新後,都採取從嚴認定,已減少相關操作空間了。

註釋

1.財務報告包括財務報表、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及其他有助於使用人決策之揭露事項及說明。其中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其附註。

2.多數證交所對申請股票掛牌上市(櫃)多有獲利率要求,例如台灣證交所要求申請掛牌公司(主管機關特許公司除外)最近二個會計年度稅前盈利佔實收資本額均達6%以上,佔最近五個會計年度均達3%以上。

3.速動資產是指流動資產扣除較不易快速轉換成現金的存貨、預付費用及短期投資後的數字,用來衡量公司短期內的現金支付能力。

4.公允價值是指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資產所能收取之金額(退出價格),通常是指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或以評價技術衡量之價值。會計準則要求公司衡量公允價值時盡量使用可取得攸關之可觀察輸入值之評價技術如類似資產之市價、未來現金流量折現值、重置成本等,再加以風險調整與考量特定因素。

5.若公司之現金用途受限制,應依情況重分類或在公司財務報表附註揭露受限制情形。

6.可依收入認列條件判斷存貨歸屬,包括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是否移轉、是否控制並持續參與出售商品之管理等。

7.存貨評價採用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法來衡量。所謂淨變現價值是指估計存貨的售價減除還需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後之餘額。若存貨的淨變現價值已低於成本,則應將存貨沖減至淨變現價值,並認列存貨跌價損失。

8.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將於2018年生效,屆時將取消備供出售分類,也不再允許重分類(除非營運模式改變)。


作者簡介_Rus

經營部落格 RusRule Financial Broadcasting 超過八年,內容專注在總體經濟分析、政府財政和公司治理,著有《公司的品格》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