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富故事

這是經濟學》如果你是百事可樂的CEO,你願意付多少錢得到可口可樂的秘密配方?

可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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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件事是經濟學家認為自己無所不知的,那就是價格。對經濟學家來說,萬事萬物皆有價,每樣東西上都貼了一個價格。當一般人想到價格時,會想到自己在商店裡抱怨的標籤;經濟學家則認為價格是世上的邏輯真理,所以在過去幾年間,我們兩個針對價格這個主題當然有很多事想講。

百事可樂願意付多少錢得到可口可樂的祕密配方?

最近可口可樂(Coca-Cola)有幾個不肖員工,被逮到試圖把公司機密賣給百事可樂(Pepsi)。百事可樂舉報壞人,還跟警方合作,一起演戲抓住他們。

百事可樂的高階主管是否為了「做正確的事」,放棄這次對可口可樂有害、對自己十分有利的機會?

昨天,我和朋友兼同事凱文•墨菲(Kevin Murphy)一起吃午餐,他提出一個有趣的論點:對百事來說,可口可樂的祕密配方一文不值。他的理由如下:

假設百事可樂知道可口可樂的祕方,還把它公布出去,讓所有人都能做出喝起來像可口可樂的飲料,那種情況就很像是處方藥的專利過期、學名藥問世的時候。正牌可口可樂的價格將大跌,但大概不會完全跌到山寨版可口可樂的價格。如果真的發生這種事,可口可樂就糟了,但對百事來說也不是一件好事,因為如果可口可樂變得非常便宜,喝百事的人會改喝可口可樂,所以百事的利潤也會下滑。

那麼,如果百事得到可口可樂的祕密配方,但不讓大家知道配方內容、自己留著,做出跟可口可樂喝起來味道一模一樣的飲料呢?如果百事真的說服民眾,讓大家認為他們的新版可樂,喝起來跟可口可樂的一模一樣,那麼新版的百事可樂和真正的可口可樂,就會變成經濟學家口中的「完全替代品」(perfect substitutes)。在消費者的心中,如果兩樣商品完全一樣時,通常會導致激烈的價格競爭,以及極低的商品利潤,所以不論是真正的可口可樂,或是百事新版的可口可樂,都不會獲得多少利潤。在可口可樂的價格下跌後,原本喝百事可樂的消費者可能會改喝可口可樂,或是百事新版的可口可樂,不論是哪種結果,利潤都會比原本的百事可樂低很多。

所以,如果百事可樂獲得可口可樂的祕密配方,還採取行動的話,兩家可樂公司的營運狀況都會變糟。也許百事高層交出偷可口可樂祕方的嫌犯時,的確是秉持著良心與誠信在做事。也或者,他們只是優秀的經濟學家。

2千5百萬美元免談,5千萬的話,我會考慮考慮

至少就我個人而言,不是有太多問題會讓我回答: 「若是2千5百萬美元,門都沒有,5千萬的話,我會考慮一下。」2千5百萬美元已經是連想都無法想的天文數字,如果有第一個2千5百萬已經太棒了,我不確定我需要第二個2千5百萬做什麼。

但美國參議院最近則希望,阿富汗或巴基斯坦的人民不是這樣想的。議員們受不了已經懸賞了2千5百萬美元,居然還抓不到賓拉登(Osama bin Laden),於是以87比1的表決結果,把賞金提高到5千萬美元。唯一和大家意見不和的那一票,來自肯塔基州的共和黨參議員吉姆•邦寧(Jim Bunning)。

就某方面而言,你得為美國政府的這一步鼓鼓掌。對巴基斯坦的農民來說,5千萬美元是難以想像的天文數字;但對美國政府來說,攻打伊拉克光是一個月就得花費1百億美元,5千萬真的不算什麼。如果攻打伊拉克的主要目的是瓦解海珊(Saddam Hussein)政權,當初要是懸賞不管用什麼辦法,只要有人能夠讓他下台,就給1千億美元的獎賞,那該有多便宜。搞不好海珊會願意自己下台,因為既可以擺脫治理國家的麻煩,又可以輕鬆地讓1千億美元落袋,搬去住在設備齊全的法國豪華莊園。

我和杜伯納先前寫過文章,探討靠懸賞鼓勵人們解決問題有什麼好處,例如找出疾病的治療方法,或是改善Netflix影音服務公司的運算法等。但如果我無法分別2千5百萬美元和5千萬美元的差異,我實在想不出為什麼提高賞金就能讓搖擺不定的巴基斯坦人,願意跟美國政府合作。

更重要的是,但這點很難做到,如何讓人們相信美國真的會付賞金?我相信,光是決定賞金要付給誰、要給多少,就是件非常麻煩的事。舉例來說,如果我做了統計分析,將賓拉登可能的藏身地點縮小到0.9公里的範圍之內,然後由美國海軍的海豹特種部隊(Navy SEALs)出手逮到他,那我可以獲得賞金嗎?我不大確定。我猜,知道賓拉登線索的巴基斯坦農民,也和我有相同疑慮。

後記:美國政府最後的確並未頒發任何獎金。ABC新聞(ABC News)報導: 「2011年5月2日那天,殺掉這位蓋達組織(al Qaeda)領袖的巴基斯坦突擊行動,背後的功臣是電子情資,而不是線人……CIA與軍方從未成功讓蓋達人員窩裡反,交出賓拉登。」

何時搶銀行最好?

我們兩個一直深受犯罪吸引,不一定是自己想犯罪,而是想探討這個主題。《蘋果橘子經濟學》最常被拿出來討論的內容,是我們兩個主張墮胎合法化與二十年後犯罪率下降有關。我們對於犯罪的熱愛,讓我們被請去上電視,其中一人還差點被送進關塔那摩灣監獄(Guantánamo Bay Detention Camp)。此外,本書的原文書名,也就是本章的篇名〈何時搶銀行最好?〉(When to Rob a Bank?)也源自我們的犯罪研究。

我最近讀到一則新聞,有人在紐澤西搶了六間銀行,而且那個人只在週四那天搶。報導指出: 「沒有人知道他為什麼特別選在那一天。」或許,他熟悉銀行業務,知道那天最好搶;或許,占星師曾告訴過他,週四是他的幸運日;也或者,他只是剛好週四有空。

不管答案是什麼,我想起最近我去愛荷華州聽到的一個故事:地方上有個銀行行員叫柏妮絲•蓋格(Bernice Geiger),在1961年時被捕,因為她多年間盜用公款超過兩百萬美元,而那家銀行是她父親開的。據說蓋格人很大方,把大筆偷來的錢,通通送給別人。她被捕的時候,銀行就破產了。她被關了五年後假釋出獄,搬回爸媽家,顯然她的父母是會原諒人的那種人。

據說蓋格被捕的時候,整個人精疲力竭,簡直快累壞了。為什麼?因為她從未休過假,這也是她的犯案關鍵。這個故事是從蘇城(Sioux City)一名退休員警那裡聽來的,但是我未能證實故事的真假。據說她永不休假的緣故,在於她有兩套帳簿,不能冒險讓暫代她職務的人,發現公款被挪用。

告訴我這個故事的員警說,最有意思的地方是蓋格在坐完牢後,到某家銀行的監管部門做事,防止行員盜用公款。她最大的貢獻就是找出從不休假的職員,而這個簡單的防監守自盜的指標,具有很強的預測力。偷銀行錢的人,就和作弊的小學老師,或是串通騙人的相撲選手一樣,有時會留下洩漏犯行的模式,可能是從不休假,也可能是一連串的週四搶劫等,最後讓他們被識破。

連續幾個故事,讓我開始好奇銀行搶案的整體統計數據。或許,週四真的是搶銀行的最佳時機?

根據FBI提供的數據,美國一年大約發生5千起銀行搶案,在週一到週五,週五顯然是最忙碌的一天(搶案很少發生在週末)。發生在週五的搶案,一年有1,042起,接下來分別是週二(922起)、週四(885起)、週一(858起)與週三(842起)。不過,沒有證據顯示,哪天搶銀行的成功機率比其他天高。

但是,搶匪搶錢的功力似乎並不高。搶匪早上搶到的錢,比下午高很多(5180美元對上3705美元),然而選下午的搶匪多很多(或許是因為他們喜歡睡到很晚才起床?如果他們有辦法早起去「上班」,就不必去搶銀行?)整體而言,美國的銀行搶匪如果搶成功,平均可以拿到4120美元,但是他們成功的機率沒有我想像的高,有35%的機率會被逮捕!所以,紐澤西那個一連犯下六起週四搶案的搶匪,算是十分高竿。

英國銀行搶匪的成功率,大約和美國的一樣,但英國搶匪一般可以搶到比較多錢。經濟學家貝瑞•萊利(Barry Reilly)、尼爾•瑞克曼(Neil Rickman)與羅伯特•維特(Robert Witt)取得英國銀行協會(British Bankers’ Association)的搶匪資料,進行分析,並將結果刊登在皇家統計學會(Royal Statistical Society)的《顯著性》(Significance)研究期刊上。他們三人發現,如果把不成功的搶案也算進來,搶銀行平均大約可以得到3萬美元。如果是結夥搶劫,一般而言可以搶到多很多的錢。整體而言,平均每個英國搶匪可以搶到約1萬8千美元,比美國的搶匪高太多了!不過,英國和美國一樣,搶匪被捕的機率很高,所以三位作者的結論是: 「坦白講,搶銀行的報酬率一般來說實在是爛透了。如果要靠這行吃飯,實在會餓死。」

如果各位想知道搶銀行的最佳時機,答案似乎是……沒有這種時機。當然,如果你剛好是銀行行員,那就另當別論,但代價實在很高,因為你永遠無法休假。


書籍簡介

書名:蘋果橘子創意百科:何時搶銀行等131個驚人良心建議

作者:李維特(Steven D. Levitt)、杜伯納(Stephen J. Dubner)
譯者:許恬寧
出版社:大塊文化
出版日期:2015/10/12

作者簡介

李維特(Steven D. Levitt)
麻省理工學院經濟學博士,現任芝加哥大學經濟學教授。2003年獲頒克拉克獎(John Bates Clark Medal)──美國經濟學會每兩年選出一位40歲以下,對經濟學有卓越貢獻的年輕學者頒贈此獎。2006年獲《時代》(Time)雜誌遴選為全球最具影響力百大人物。共同創辦TGG公司(The Greatest Good),致力將「蘋果橘子」的思考技巧,推廣到商業及人道慈善工作等領域。

杜伯納(Stephen J. Dubner)
得獎作家、記者,同時也是廣播及電視名人。定期為《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紐約客》(The New Yorker)雜誌、《時代》雜誌等知名刊物撰寫文章。除了「蘋果橘子」系列著作外,另著有暢銷作品《騷動的靈魂》(Turbulent Souls)、《一個英雄崇拜者的告白》(Confessions of a Hero-Worshiper)和《雙肚臍的男孩》(The Boy with Two Belly Buttons)。現和家人定居於紐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