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歲的陳先生,當初在幫63歲嚴重腦中風的哥哥選擇護理之家時,當然也聽從不少朋友的推薦。最後挑上目前這間新成立不久的護理之家,主要是離醫院近,而且評鑑為「甲等」。
而像陳先生這樣,因為自己無法照顧,需要幫家人找到合適「機構式」長期照顧服務,卻完全不了解醫療及護理專業的民眾,多半也能按照機構遠近與政府評鑑資料,再透過親朋好友的打聽來做為決策依據。其中,最大的關鍵因素,恐怕就是在「預算」。
所謂「機構式」照顧服務,是指24小時皆有照顧人員照顧老人家的生活起居,包括護理之家、養護機構、安養機構等長照機構。
除此之外,還有需要特別依照特定身分或是特殊疾病(例如失智),才能入住的機構,像是需要具有退輔軍人身分的「榮譽國民之家」(簡稱「榮民之家」),以及失智症的團體家屋。
可讓老人選擇的機構式服務,除了包括「生活自理長者」可以入住的「老人住宅(例如各種老人公寓、養生村、銀髮族飯店與老人會館等)」,以及「自費榮家安養中心」;也同時包括「收住失能或失智長者」,分別由各縣市社會局、衛生局與行政院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的各種長照機構。
只不過,多位專家不忘提醒民眾,一般民眾在選擇長照機構時,即便「預算」是最主要的考量,也還是應該參考以下的幾項標準,才能找出最符合被照顧者與家人的需要:
一、費用要透明
只看最低價,小心貴在耗材費
瑞光健康事業集團的董事局主席應堃煇表示,目前大台北地區的養護機構收費,每月約27,000元到35,000元,大約有10%的價差,中、南部的收費則較低。至於護理之家每月收費約28,000元到45,000元,會因提供服務的內容與參與服務的醫療人員多樣化,且困難度高,而有收費上的差別。
通常包含房間的住房費、照顧費、膳食費、特殊護理費;其次則是依實際耗用量計費的耗材部分,像是衛生紙、尿布;再者,有些會針對鼻胃管或胃造廔管的管灌飲食,再收所謂的「營養費」。
亞洲大學健康產業管理學系助理教授張淑卿,則建議有預算上限制與困擾的民眾,至少不要堅持「選最低價」。而且在參考價格時,應該特別注意:一般機構報給主管機關核備的價格,並非完全等於實際報給入住者的價格,想要入住的人一定要問清楚相關細節。像是在固定月費之外,包括管灌、抽痰等,是否按次收費,並不包含在固定月費中;因此,在評估比價時,應該要把這些費用都一併列入考量。
最好拜訪前先做點功課,了解收費的項目,更別忘了索取書面資料,事後可當作評比的參考。
二、地點要方便
離家近,最好能20分鐘內轉診
把親人送到機構接受照顧,是不得已的決定;但是為了日後訪視、就醫方便,機構與家人、醫院的距離,也是要考量的重點。張淑卿認為「可近性」是選擇機構時的考量重點,如果所選地點就在社區內,以利家人下班前、下班後就近探望。
至於「醫療後送」的問題,張淑卿表示,最好要選擇「有合作醫院可在20分鐘內就近轉診」的機構。
儘管主管機關對機構的評鑑,都已將「就醫方便性」納入。但台南市立安南醫院精神科主任唐心北就不忘提醒,合作醫院是直接派醫師到機構看診(例如一週一次或一月一次)?還是機構自行用救護車,直接送往合作醫院呢?他認為其中的前者較優。
三、口碑要夠好
低於甲級就別選,私下多打聽
目前內政部與衛福部分別會針對「老人福利機構」與「護理之家」進行評鑑(每3年一次,都是找外部委員),每年也還會進行一次查核與督考(有內部及外部委員),提供有長照需求的民眾家人參考。
張淑卿認為,如果評鑑低於「甲級」,建議可以不用考慮;而唐心北則建議,評鑑最好只當參考,家人可以私下多打聽一下實際入住者家人的口碑好壞,或詢問之前的醫院護理人員專業意見。
四、環境要安全
像買屋,要觀察現場4大重點
不管再怎麼蒐集資料,一切都只是紙上談兵,就像買房子一樣,最重要的,就是一定要親自走訪,只有現場觀察環境,才能真正知道到底這個機構中心的好壞。至於觀察的重點,多位專家建議如下:
1. 用眼睛看「環境」
「機構是否合法立案」、「餐飲服務」、「生活環境」與「安全設備」4大面向,這是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建議的觀察重點。
唐心北建議,在觀察「生活環境與設施」時,可以多注意一下裡面「住民」的各種狀態,例如多少人住一間?床位的安排是否過於擁擠?活動及走動空間是否足夠?廚房以及廁所乾淨嗎?採光如何?牆壁會不會看起來像是醫院一樣呆板,讓人覺得就像是住在醫院裡面一樣。
還有是否安裝自動灑水及滅火系統、並且更新,走廊與浴室的安全設備、緊急呼叫鈴、室內使用防火建材;是不是在樓梯間或走道堆放物品、雜物,讓輪椅無法通行?這些可能影響入住「安全」的設備部分,都要仔細看清楚。
專家建議最好親自訪視兩次,而且須安排在不同時間,且不要預先告知機構,這樣才能夠真正了解其實際狀態與服務品質。
2. 用鼻子聞「味道」
想想,如果是我們居住的環境,充滿著刺鼻的消毒藥水或尿騷味,是不是很想捏著鼻子離開,更何況是已經需要照顧的老人或病人,如果必須天天在這樣的環境中生活,不是更痛苦?
除了要記得聞聞看空間內有沒異味外,唐心北也表示,衡量一家機構是否保持乾淨,還有一個常被忽略的地方,就是換洗衣物間,在那可以了解衣物處理的情形,看是不是有殘留異味或尿騷味。
3. 用心去「感覺」
當你一走到機構裡面,所遇到每個人,包括服務人員與老人,如果能夠主動親切打招呼,或者帶著快樂微笑,是不是讓人覺得很舒服,也能感受到他們的好心情。
這就是張淑卿所謂的「第一印象」,「雖然失能老人反應不如一般人靈敏,但如果他們受到很好的待遇,心情好、住得舒服,當然就會有笑容。」她說。
其次,要注意住在機構裡的老人們,穿衣及髮型是否相同?張淑卿解釋,基本上每位老人家的審美觀念都不相同,但如果機構內老人的衣著與髮型都一樣,那就是機構為了統一管理方便而做的。
4. 用嘴巴問「問題」
親人必須入住長照機構,就是為了得到更好的照顧品質,一旦發生身體不適狀況,機構人員的處置方式,更形重要。
應堃煇便提醒,可以問護理師或照服人員一些假設性的問題,像是萬一遇到老人家或病患發燒、腹瀉時,會如何處理?了解其面對問題的應變能力與處理態度。甚至,也可以和住在長照機構的老人家聊聊天,更能夠第一手了解住在機構裡的真實生活狀況。
最後還有一點,唐心北提醒,雖然預算高低很重要,但選擇時,最好能夠了解機構設立的理念,以及可以照顧到何種疾病狀態與嚴重的程度?如此一來,才能避免預期與受照顧狀況間,產生落差。
【延伸閱讀-1】醫護服務,並非每一家都有――機構式服務項目及主要內容
● 社政(社會局)
1. 機構式喘息服務
專供短期照護:將需要照顧的老人,送到機構短期照顧,讓家中主要照顧者有休息機會
2. 長期照顧型機構(設立負責人,屬老人福利機構)
專收「三管」老人(年逾65歲):24小時照顧服務,但收住對象限年逾65歲,有「三管」(鼻胃管、尿管與氣切管)的重症老人
3. 養護型機構
收中輕度障礙者:只提供需要簡單護理服務,例如健康狀況不良、行動不便,無須醫護技術服務需要者入住。有的也收住插有「二管」(鼻胃管或導尿管)的被照顧者
4. 身心障礙住宿型福利機構
專收身心障礙:需24小時生活照顧、訓練,或夜間照顧服務的身心障礙者入住
5. 失智照顧型機構(失智症團體家屋)
專收失智老人:服務對象為專科醫師診斷為失智症中度以上,具行為能力,且須受照顧的老人
● 衛政(衛生局)
1. 護理之家(設立負責人為護理人員)
專收「三管」老人(無年齡限制):提供身體功能嚴重依賴照顧的失能者服務,有護理人員24小時照顧。主要收容有「三管」的重症患者,但無年齡限制
2. 精神復健機構或護理之家
專收精神病患:提供精神病患住宿
● 其他(退輔會)
1. 榮民之家(公費安養型)
退除役官兵為主:安置因戰(公)受傷成殘,或因體能傷殘、無工作能力,或年老無固定收入、生活無著且合乎就養安置條件的退除役官兵
註:以上機構是以失智、失能而需要照顧的對象為主,因此,一般的老人住宅(老人公寓、養生村、銀髮族飯店、老人會館),或是自費榮家安養中心,並不列入上表之中
資料來源:張淑卿、衛福部長期照顧中心,及各縣市相關網頁
【延伸閱讀-2】砍價16%的議價眉角:家屬越關心,越好講價錢
(文●王玲玲)
台灣已邁入高齡化社會,很多民眾家裡都有長照需求的長者。57歲的陳先生,家中有位嚴重腦中風的哥哥,當他幫哥哥選擇護理之家時,取得十分優惠的價格。以下是他的專訪內容:
我一開始幫哥哥談這家護理之家是在5年前,這家護理之家的公告月費是32,000元(現在每月公告價35,000元),不含尿布的費用。但我很幸運的談成每月「全包(包含尿布費用)」27,000元的價格。
我發現,能不能談到更低價,完全取決於家屬對待病患的關心與態度。如果這些機構感受到家屬對於病患是採取「避之唯恐不及」,只是想要丟在機構內不管,絕對很難有談判空間。
記得我當時直接找副院長,並且告訴他:「我家裡就我們兄弟兩個,支付這筆費用並不只是我的義務,儘管拿不到哥哥一毛錢,但我保證,我一定會負擔。所以,希望能給我最優惠的價錢。」所以,這幾年來我哥哥每月的月費,只漲過1,000元而已。
在跟機構相處過程,我還有一個小小的心得:不論是與醫院或是各種長照機構往來,雙方的關係真的很重要。你怎麼對待住在機構的家屬,醫師與機構相關人員都完全能夠感覺得出來。
【延伸閱讀-3】日本長照事業總座:照顧失能者,以「不穿尿布」為目標
(文●王玲玲)
日本的銀髮照顧產業已經領先台灣發展了20年,綠之園生活事業總經理吉元綠在專訪中,除了分享日本經驗,針對台灣目前的長照現況,也提出專業看法。以下是他的專訪內容:
早在1980年代,日本高齡化人口占比就達10%左右。當時我們集團「紘德會(綠之園生活事業在鹿兒島的營運主體)」發源的鹿兒島地區,占比更高達20%以上(台灣目前約是13%)。現在日本已達到25%,我相信,台灣在10幾年內,應該就會達到20%。
認真說,台灣這幾年所興建的長照機構,論硬體(形態、設備、外觀),絕對不輸日本;但若要論「軟體(人員素質與照顧上的細節重視)」,則仍有很大的成長空間。
以日本為例,照顧失能長者是以「不穿尿布」為目標;但在台灣,則是提供制式化的照顧,我認為這並未落實個人照顧的尊嚴問題。
而且我觀察到,住在長照機構裡的台灣老人,幾乎都沒有笑容,原因可能是「欠缺個人化的照顧」。
舉例來說,在台灣,住在機構裡的老人在散步時間都要「統一」出去走動;在日本,我們不會再強迫老人做他們不想做的事了。因為,照顧老人首要就是盡量不讓他們臥床,不「自暴自棄」,因為對病人的尊嚴及鼓勵,是他們能否真正擺脫失能的重要關鍵。
其次,照顧機構的工作,並不只是照顧當事人而已,家人感受也很重要。所以,完善的「投訴機制」就是要讓當事人覺得有尊嚴、家人們放心。
在日本,很少會發生「禁錮」的問題。因為法律完全禁止這種行為;而且如果照顧機構有良好的照顧方法,是可以讓這群人像正常人一樣的生活;舉例來說,失智症患者越受到壓抑,越會有暴力傾向。也就是說,要讓當事人的安全感提高,而不是不安感提高。
其實,把老人家送到養護機構不是不孝,因為只有照顧者的身心都獲得充分休息,才能夠照顧好當事人。否則非但是「變相虐待老人(父母)」,更有可能提高失智與暴力的行為。所以,要善用各種資源,來降低自己的照顧負擔、提高照顧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