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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險 & 重大疾病險都會理賠癌症,哪裡不一樣?

 

小明擁有癌症家族病史,也聽到親戚因為罹癌治療中,更覺得自己要在癌症保險上做好規劃。小明將這樣的疑慮告訴幫他規劃保險的業務,業務跟小明說:「除了癌症險可以理賠癌症之外,其實重疾險也能理賠癌症唷!」

癌症險及重疾險除了保障範圍都有癌症之外,他們彼此之間有什麼差異?選購時又該有什麼考量呢?

【保障內容】

除了一般常見的癌症險,能夠用來轉嫁罹癌後的醫療花費外,其實重大疾病險也能夠用來轉嫁這樣的風險。重大疾病險,常見的理賠七大項,其中一項為癌症。兩者各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其保障內容亦有不同。

癌症險

傳統型的癌症險,要符合下列兩個條件,才得以申請保險金:

1、符合「罹患癌症」的定義:一些癌症險並不保障原位癌或併發症(編按:原位癌,就是指第零期的初期癌症)。
2、符合「理賠項目」:常見的理賠項目有,初次罹癌保險金、癌症住院醫療、癌症手術保險金、化療或放射治療保險金等等。因此,若隨著醫療的進步,患者只需口服藥錠而不必住院,便可能面臨無法理賠的狀況。

目前也有一次性給付的癌症險,主要的理賠項目為初次罹癌保險金,便能避免上述問題,可自行運用,不受條款治療限制。

重大疾病險

重大疾病險常見的七項疾病中,癌症的理賠率是最高的。在符合重大疾病險中癌症的定義後,即可申請癌症保險金,與癌症險不同的是,其理賠範圍並不包含:

1、原位癌
2、第一期何杰金氏病
3、惡性黑色素瘤以外的皮膚癌
4、慢性淋巴性白血病

原因是這些癌症,被認為治癒率較高,因此,重疾險將這些癌症排除,不予理賠。

【給付方式】

傳統型的癌症險大多為持續性給付,而重大疾病險及新式的癌症險,是一次性給付的方式。在選擇險種時,保險金的給付的方式亦能納入考量中。

傳統型癌症險

傳統型的癌症險,是屬於持續性給付。當保戶符合癌症險的癌症定義,並符合其理賠項目,再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這不會因為一次理賠就失效,只要符合理賠項目即可持續申領。

但要注意的是,其理賠總額是否有限制。過去常有無理賠上限的癌症險,但後來的癌症險多有限額,或是天數、次數等限制,建議可以詢問清楚。

重大疾病險/一次性給付癌症險

重大疾病險以及一次性給付的癌症險,只要符合保單的癌症定義,即可以診斷書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金,而保險公司在理賠之後,其約通常會終止。這類保單只會理賠一次,故稱為一次性給付。

由於是一次給予大筆的保險金,因此,在理賠金運用上,自由度會比較高,要使用標靶藥物做治療,或是用來補貼治療期間沒有工作的薪資損失,都能夠不受理賠限制,靈活運用。但要注意,若當初規劃的保額不夠,則可能會面臨保險金不夠用的狀況。

結論

癌症險與重大疾病險,雖然都是用來轉嫁罹癌後的龐大支出風險,但不論是在理賠項目,或是保險金的申領使用方式,都有很大的不同,建議以自身的需求及風險承擔度做評估,並選擇合適的保險來保障自己。就癌症的風險而言,標靶藥物的花費是最高的,而隨著醫療的進步,癌症亦有新式的療法出現,這些在傳統型的癌症險中,可能是不予理賠的,因此,建議先以較靈活的一次性給付的癌症險或重疾險來轉嫁這些風險,其治療方式不受條款限制;之後再佐以實支實付型醫療險,或是傳統型癌症險等持續性給付的險種,轉嫁某些治療花費的風險。

835小編提醒,若單以一次性給付癌症險,或是重大疾病險轉嫁癌症花費的風險,則要仔細評估其保額,避免短時間內將理賠金用完,後續風險得自行承擔的窘境發生。

本文獲「保險e聊站」授權轉載,原文:癌症險、重疾險都會理賠癌症,有什麼不同呢? 


作者簡介_保險e聊站

從愛與關懷的角度出發,重新審視保險,回歸到保障的本質,透過輕鬆的圖文來說明保險,使保險變得好Easy,讓大家能夠做保險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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