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理財
摘要
假設有一對父母不想將新台幣1,000萬元財產一次性贈與兒子,他們可以委託給某銀行設立信託,而銀行可以將這筆財產在10年內分批給兒子,讓父母放心。

信託是一種法律工具,用來管理和處分財產,通常涉及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之間的契約關係。

在信託的設立中,委託人是指將財產移交給受託人的人,而受託人則負責依據信託契約的目的來管理和處理這些財產,最終交付給受益人。此外,委託人還可以指定信託監察人,來監督受託人是否按照信託契約的要求運作。

例如,假設有一對父母擔心將1,000萬元新台幣財產一次性贈與兒子可能會被浪費,他們可以將這筆財產設立為信託,委託給某銀行。根據設立的信託契約,銀行將這筆財產在10年內分批交付給兒子,以達成該父母的意願。

信託的好處不僅限於富裕人士,實際上它也可以為普通人提供多種法律和財務優勢。成立信託具有以下3大好處。

首先,信託的財產擁有獨立性。根據信託法規定,信託財產的債權和債務是獨立的,這意味著受託人的債務不能用信託財產來抵銷。即使受託人去世,信託財產也不會被納入其遺產中,而是按照信託契約的目的歸還給受益人。

其次,信託財產不受強制執行。一旦委託人將財產放入信託中,這些財產就成為受託人名下的財產,債權人不能強制執行對這些財產的要求,從而保障了信託財產的安全性。

再者,信託關係的存續性。即使委託人去世,信託仍會繼續存在,受託人會繼續根據信託契約的要求來管理和分配信託財產給受益人。這種安排可以確保財產長期受到保護,例如委託人甲男將一棟出租房產設立為信託,以每年支付租金的方式支持受益人丙小孩的生活,即使甲男去世,丙小孩仍然可以持續收到支付。

信託的種類根據受益人的不同可以分為自益信託、他益信託和公益信託。自益信託是指受益人即是委託人自己,例如委託人希望在自己生前及逝世後對財產進行控制和保護。他益信託則是指受益人為委託人的家庭成員或特定的個人,財產轉移可能涉及贈與稅和所得稅的問題。

成立信託的好處:可定期支付、指定特定用途

成立信託有幾點好處,委託人可以提前安排財產的使用方式,並確保計畫得以實施。信託可以設定定期支付(例如每月、每季、每年),或指定特定用途的支出(例如生活費、教育費、養護機構費等),從而有效保障受益人的權益。

信託與贈與的不同之處在於,贈與一旦完成後,贈與人即失去財產的所有權;然而在信託中,委託人在設定信託契約後,仍然可以享有信託財產的利益和保持控制權。

由於信託的稅務規則具有調節稅收時點和折現計算的效果,因此可以將財富管理與稅務規畫有機結合。透過合理的信託規畫,可以有效達成節稅的目的。

透過信託規畫,受益人所享有的信託利益受到法律的明確保護,其他人無權干涉。例如,假設小明奇的父母在他們還在世時成立了信託,即使小明還未成年,他的監護人也無權干涉信託財產的管理、使用、處分或分配等事務。

然而,成立信託也存在一定的資金門檻。根據不同的信託類型和管理內容,這些門檻會有所不同。此外,成立信託還需要支付簽約費、修約費和管理費用,其中管理費通常是信託財產價值的0.2%~0.5%。一旦成立信託後,根據信託的內容管理和分配財產,因此資產就無法像自有財產一樣具有彈性運用。因此,在決定成立信託之前,委託人必須充分考慮自身的財務狀況,以免在信託期間遇到突發情況時無法有效運用現金。

總結來說,信託是一個強大的財務工具,不僅適用於富裕人士,對於任何希望保護和管理其財產的人來說都是一個有效的選擇。透過適當的信託安排,可以在生前規畫財產的分配和管理,確保其遺產能夠按照自己的意願為家人或社會公益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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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_雨果的投資理財生活觀

雨果以過去17年的生活理財經驗,分享日常生活中常見的理財與投資觀點,希望透過分享與討論的方式與各位共同建立一個正確且可行的理財退休計畫。本文內容會包含股市投資、保險規劃、理財觀念、與商業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