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都有不少的讀者,會不斷地詢問「過去所買的投資型保單是否該贖回」的問題。進一步彙整這些讀者的問題源頭,普遍是「當初在買投資型保單之前,並沒有非常清楚地了解這種商品。如今,或者績效還可以,或者績效非常差,但仍不甘心地持續繳交一定的保費或危險保費」。
個人認為,由於不同讀者的實際狀況是不同的。因此,在做決策時,並不是那麼簡單地「該留」或「該贖回」的二分法。所以,個人把相關決策步驟與想法,試著繪成下圖,並且進一步解釋為何要這要思考?
圖片來源:時報出版提供
檢視手邊保單的良窳,4大重點報你知
個人建議遇到類似問題或困擾的保戶,首先要先確認:所買的保單是變額壽險、變額萬能壽險或是變額年金?對於不是那麼清楚了解投資型保單的人,簡單來說,前二者就是「有提供壽險保障」的保單,而變額年金就只是純粹的一個「為累積退休金」的「投資工具」或「投資平台」而已。
其次,從「需求」決定去留?如果有壽險需求,在決定投資型保單「留與不留」時,恐怕就比較容易一些。也就是說,如果有壽險需求,且買的是變額壽險或變額萬能壽險,那麼,「可以保留」的機會就大得多了。從另一個角度思考,如果不需要壽險保障,卻錯買了變額年金,那麼,「不值得保留」的機會也將大增。
再者,從「危險保費高低」衡量。由於變額壽險與變額萬能壽險,具有一定的「身故、全殘保障」的功能,且不論是「甲型(身故保險金是以「所買保額」與「當時保單帳戶價值」較高者為準)」或「乙型(身故保險金=所買保額+保單帳戶價值)」,真要處理起來,也有一定的考量在。
個人建議,不論保戶買的是甲型或乙型保單,不管保單的投資績效好或不好,由於保戶隨時隨地都要繳交一定金額的危險保費,且隨著年齡的增加,危險保費就會愈高。所以個人認為,高齡者是可以「優先」考慮「不留下」手中需要扣除較多危險保費的標的。
第4,從費用率高低考量。對於原本沒有壽險需求,但卻錯買了變額壽險或變額萬能壽險的保戶來說,把投資型保單處理掉的「最高原則」就是:從「費用率高低」因素進行考量。
這裡所謂的「費用率」是指綜合考量所有費用,包括附加費用率、每月帳戶管理費、解約費用、危險保費(保險成本)等的成本,並非只有「保險成本」或「附加費用」一項而已。
舉例來說,如果是只有繳交「目標保費」,且繳費年期已經超過6年(因為2007年10月以後銷售的投資型保單,目標保險費附加費用率各年度總和,不得高於150%,且總收費年期不超過5年。所以,持有超過5年以上的保單,等於所有「目標保費」的附加費用都已收完,不用再額外支付)的「前收型」保單;或是繳費已超過5年或6年,已經沒有任何贖回費用的「後收型」保單的保戶,幾乎就只剩下每月的保單行政管理費用(「前收型」每月收約100元、「後收型」則是多收一筆按「保單帳戶價值一定比率」的費用)。
在這樣的前提下,保戶如果有把握能夠拉高投資績效,讓「分離帳戶」成為一個「累積財富」的工具,也是可以考慮「留下來」的選項。否則,還不如早點認賠出場,把帳戶裡的錢挪去做更能夠積極生利的運用。
最後還要再三提醒的是:可不留不等於立即贖回,可保留不等於絕對要留。每位保戶的狀況,如財務能力、投資能力都不相同,必須因人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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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簡介_想賺錢,要買對投資型保單
作者:李雪雯
出版社:時報出版
出版日期:2022/06/21
作者簡介_李雪雯
現職《聯合新聞網》專欄作家,專職財經與醫療保健相關寫作。曾任《錢雜誌》、《商業周刊》主編、聯合理財網eMoney製作人、《Smart智富月刊》特約資深撰述、《iThome》電腦週報「CIO觀點」專欄特約撰述、《康健雜誌》、《商周財富網》、《Yahoo奇摩》專欄作家。主跑個人投資理財新聞20年,路線包括:銀行往來、股票、外匯、期貨、保險、基金、房地產、節稅、個人綜合理財規畫,以及醫療保健等議題。
擁有壽險、信託業務、理財規畫人員、投資型保單、產險、證券高級業務員、期貨業務員、外幣保單等相關證照,目前擔任多家財經雜誌的特約撰述,從事相關文章與書籍的寫作,並獨立經營「李雪雯的健康財富百寶箱」臉書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