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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的防疫新制5月12日上路,3大類對象只要快篩陽性視為確診,但仍有部分產險業者認為快篩的結果不如醫院PCR嚴謹,金管會強調,已要求產險公會盡快研議「理賠指引」,同時也建議民眾,在2年理賠期限內都可回溯請醫院開立確診證明書。

根據衛福部新規定,5月12日開始,居家隔離、自主防疫及居家檢疫這3類對象,如果快篩陽性,只要經過醫師遠距或視訊診療認定後,可視同確診,不需要一定得排到PCR取得證明才能證明確診。

產險業者對此持質疑態度,快篩很可能有造假問題,必須要出具醫院PCR證明,才能夠提供防疫險之確診補償金。對此,金管會官員表示,日前立院財委會已經通過臨時提案,要求金管會必須督導產險公會制定防疫險理賠指引。

金管會指出,就像之前的理賠證明文件一樣,透過「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書」來替代「醫院確診證明文件」,同樣的,快篩陽性者只要透過視訊看診,一樣可以取得「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書」。

保險契約沒規定確診要PCR才算數

金管會官員直言,防疫險的保險契約上也沒規定,確診必須要以PCR才算數,若保險公司堅持要保戶出具PCR才肯賠,未來勢必造成很大爭議。

金管會要求保戶勿急於此刻去醫院開立確診證明書,但很多人擔心,半年、一年後民眾再去醫院開立確診證明書,哪家醫院敢回溯這麼長的時間做診斷?

金管會回應,民眾只要確診或進行治療,醫療院所均有相關紀錄或資料,民眾申請相關證明文件,不因時間經過而受影響;而且保險理賠是以保險事故發生時,「理賠條件即已成就」,不因相關證明文件之開立時間而受影響。

關於「理賠申請繁複,產險公司為求降低損失,必然更仔細動用契約條款審核理賠案」一節,金管會已要求保險公司加派人力儘速辦理核保、理賠事宜,並安排專人提供防疫保險商品相關諮詢及爭議處理之服務。

產壽險公會已就民眾申請理賠常見問題提供問答集,並適時做通案性說明,另刻正針對快篩陽性確診等擬具理賠實質審查指引,以利後續理賠處理。就個案爭議部分,已由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指派專人提供消費者諮詢及服務。

金管會強調,為使醫療資源妥適運用、保戶權益維護及保險業損失控制間取得平衡,金管會與衛福部均持續聯繫協調,在合乎防疫政策措施且不偏離保險契約條款意旨下,儘量協助取得兼顧各方需求的理賠證明文件。金管會同時密切關注保險業財務健全與營運穩定,並已要求相關公司就承作防疫保單辦理情形及對財務之影響,提報董事會報告,以利董事會了解並掌握公司經營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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