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以下簡稱《災保法》)擴大納保範圍,快來了解相關權益吧!
納保對象》
只要年滿15歲以上,受僱於領有執業證照、依法已辦理登記、設有稅籍或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法核發聘僱許可雇主的勞工,都是《災保法》的強制投保對象。
以上提到的雇主,包含公司、行號、法人、律師、會計師、人民團體、短期補習班、診所、大廈管理委員會、外籍家庭幫傭或看護工的雇主等,即使僅僱用1名員工,也要申報員工參加職災保險。
此外,《災保法》並無年齡上限限制,即使所僱員工已超過65歲或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也是《災保法》強制投保對象喔!
資料來源:勞工保險局
投保管道》
因應社會勞動型態改變,非典型勞動人口以及零工經濟增加,且自然人雇主經常有臨時或短暫僱用勞工從事工作情形,為保障該等勞工工作生活安全,《災保法》增訂了「特別加保制度」。
受僱自然人雇主的勞工(如點工)、實際從事勞動的人員(如平台外送員)或提供勞務的童工(如童星)等,可透過勞保局提供的3種簡易投保管道,就近擇一辦理參加職災保險,繳納保費即生保險效力,或自向後指定日生效,即時保障勞工的職災經濟安全。
1.統一超商的ibon機台:可至任一家統一超商的ibon機台,選擇特別加保申報專區進行申報。
2.勞保局官網:可利用電腦或手機,透過「勞保局官網」進入特別加保申報專區,免身分驗證即可申報加保。
3.職業工會:可參考「勞保局官網」公布的指定工會名單,至任一職業工會辦理特別加保業務。
資料來源:勞工保險局
職災給付》
《災保法》除了擴大納保範圍,職災各項給付保障也全面提升!
被保險人遭遇職業傷病事故時,可申請醫療、傷病、失能、死亡及失蹤給付,其中傷病給付、失能年金及遺屬年金的給付標準有所不同。《災保法》施行後,若不幸遭遇職災,就能獲得完善的保護及照顧喔!
資料來源:勞工保險局
註: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之相關給付標準及規定,可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專區」查看。
本文獲「勞工保險局」授權轉載,原文:111年5月1日起,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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