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也可以在退休金來源扮演一定的角色,比如說透過投資型保險的投資部位,累積部分的退休金,或者透過年金型保險提供退休後較穩定的現金流。而風險發生時,我們只要掌握以下3個簡單的投保原則,便可作有效率的安排。
原則1》先保大再保小
風險發生時,損失幅度大的先保,損失幅度大,雖然發生機率也許很小,但萬一發生時,可能會造成家庭經濟嚴重深遠的影響,比如死亡,失能,長照,重疾等。這類的風險由於發生機率通常不大,所以要能以較小的成本來建構較大的保障。
「先保大再保小」另一層面的意義,也可視為先規畫好家中大人,如經濟支柱者的風險,再加強小孩子的保障。
原則2》先保近再保遠
先保下一秒可能發生的風險,如意外身故,意外失能,重大疾病等;再處理時間較久遠可能的風險,如補足定期醫療險75歲後沒有終身醫療保障的缺口,或是因長壽可能導致的退休金不足風險。
原則3》先保夠再保本
一般來說定期型保險,在相同保額下的費用,低於終身型保險,更低於終身還本型保險。如先考慮用定期型醫療險保足額度後,再考慮還本型終身醫療險。不要因為「還本」、「終身」的迷思,忽略了足額保障的重要。
不過還有3個提醒須注意:
提醒1》預算分配
風險規畫是整體理財規畫的一環,做好預算分配很重要,如預算分配常用的「631法則」,薪資所得的60%為日常支出、30%為投資預算、10%用做風險管理,做好預算才不會擠壓到其他的重要規畫。
以常見的「雙十原則」來說,算法是用:年收入的1/10,投保年收入10倍的身故保額及非儲蓄類的純保障規畫。這樣的用意是當家中經濟支柱發生身故意外後,還能讓家人至少有足夠的緩衝期,來適應突來的巨變。
當然這是簡單通則,也要視個別狀況量身調整。這是一個雖不嚴謹、但較簡便的判斷方式。
提醒2》定期檢視
保險就像是穿衣服,隨著身形改變,四季變換,都要有不同的穿搭。例如結婚生子背房貸後,家庭責任絕對跟單身前不同,可能險種,額度,受益人都需要重新審視一遍,以確保符合人生各階段的需求。
提醒3》及早規畫
買保險要及早,因為保障型保險通常需要健康的體況,才能用一般費率正常承保,如果有了體況(編按:指身體有狀況),也要如實告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的核保部門會依照專業判斷是否正常承保,或是部分除外、增加保費等方式。很多人會因此而放棄投保,但人都有百病,有機會可以買到保險還是建議要規畫。
在規畫保險的時候,很多人會參考坊間提供的懶人包,懶人包通常的邏輯是用1年期保費最低的商品來做多家商品搭配,號稱為CP值較高的商品組合。但需注意的是,1年期的保險費用雖然低,但是因為採用自然費率,保費隨著年齡逐步調漲,年輕時買雖然很便宜,但在50歲、60歲的時候費用會相當的高,所以在經濟能力可以的時候,可以適當的調整加入一些終身型的保險。
本文獲「中華民國保險經營學會」授權轉載,原文:長壽退休趨勢,如何規劃人身險?
作者簡介_駱潤生
CFP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畫顧問
「保險本舖」諮詢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