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理財

日前台北市發生一起墜樓事件,經查證身份為71歲前台灣惠普董事長黃河明先生,據悉他近日因為憂鬱症在台大醫院治療,中午返家後卻從8樓摔落在大樓中庭。大樓同棟住戶聞訊通報警消,抵達急救時,已無生命跡象,現場未留下遺書。

根據衛福部中央健保署最新統計指出,2018年全台超過133萬人有服用抗憂鬱藥物,其中,女性占59%又比男性的41%要多,可見國內罹患憂鬱症的患者確實不少。 正是因為現代人工作及生活壓力愈來愈大,罹患憂鬱症的人數逐年增加,「憂鬱症」儼然已為當代文明病。

為避免因為罹患嚴重憂鬱症導致無法工作,進一步影響到家庭經濟收入,小花平台保險顧問梁鴻毅建議,趁著還年輕健康時,趕緊為自己與家人投保,以目前各類保險商品中,可以提供憂鬱症患者相關保障的險種包括:住院醫療險、重大傷病險及壽險等3種,簡述如下:

住院醫療險(實支實付型和定額給付型):一旦不幸罹患憂鬱症,且被醫師認定為「有住院的需要及事實」,就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需特別注意的是,如果是2016年之後推出的新保單,則是沒有「日間住院」給付。

重大傷病險:依照重大傷病卡領取定義的範圍來看,只要是屬於ICD-10編碼的F25、F30-39…等情緒與情感性疾病,都是與憂鬱症有關的疾病分類。只要被保險人取得重大傷病卡,就可向保險公司申請重大傷病險的「一次性」理賠。

壽險:因為疾病、意外致成身故或是完全殘廢都會理賠,只是需特別留意假設被保險人是因為憂鬱症自殺,自契約訂立或是復效之日起2年後才會給予理賠。

最後,梁鴻毅再次提醒,趁著還年輕健康時,及早為自己與家人規畫完整的保障,未來如果不幸發生疾病或是意外風險時,才能有保險當我們堅強的後盾!

本文獲「moneybar」授權轉載,原文:憂鬱症理賠靠3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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