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銀投資者觀察(UBS Investor Watch Global insights)有一項針對巴西、德國、香港、墨西哥、新加坡、瑞士、意大利、英國和美國等9個市場近3, 700名已婚女性、喪偶與離婚女性的調查:擁有你的價值─為什麼女人該掌控他們的財富以達成財務上的幸福(Own your worth: Why women should take control of their wealth to achieve financial well-being)。報告中談到:全球仍有近6成女性仰賴配偶管理關鍵的長期財務決策,幾乎60%的女性不會參與攸關他們財務幸福的重大事項─投資、保險、退休及其他長期的規劃。
為什麼這麼多女性著眼眼前卻忽視了未來?原因很多,每個地區不同,例如美國、新加坡的女性退出參與長期財務規劃的決策,因為他們覺得先生比他們懂得更多,義大利、巴西的女性認為他們有更緊急要負責的事情。瑞士、德國的女性表示:他們的先生從來不鼓勵他們參與。有82%的人認為配偶在這方面懂得比自己多;68%的人對規劃及投資沒興趣;64%的人覺得那是丈夫的錢。而亞洲的香港、新加坡的女性,與配偶共同做決策的比例更是低於歐美國家。
夫妻共同做決策的有什麼好處? 與配偶在長期財務共同做決策的女性表示有幾大優點:如果配偶發生什麼狀況,馬上就可以知道我們的財務狀況、對未來的財務更有信心、一起做決策失誤比較少、對財務覺得壓力變少了。
報告中離婚與鰥寡的女性就呼籲女性應該多參與財務決策,其中有74%人因為發現家庭財務不佳的受到驚嚇、76%的人後悔沒多參與長期家庭財務決策、77%鼓勵女性在財務上多採取主動。
不過沒有為未來規劃、不參與長期家庭財務的投資決策,可能會為你帶來風險,因為女性壽命比男性長、鰥寡的機會較高。
以下幾種狀況可能會對你造成財務上重大的衝擊,女性如果能夠及早做準備,參與家庭財務決策、學習投資理財等基本金融常識,也許可避免掉這些風險:
1.離婚可能會讓你財產損失大半
根據報導2017年台灣的結婚率千分之5.86,創下2010年以來最低點,但是2017年離婚率平均千分之2.31,則是創下5年來新高,全年有54,412對怨偶離婚。
依照我國民法規定,在夫或妻一方先死亡、離婚、結婚無效、婚姻被撤銷、或改為分別財產制或共同財產制等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的情形下,夫或妻的一方可向他方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離婚的時候,看彼此在個人名下的婚後財產有多少,較少的一方可以向對方要求分得對方財產差額的一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為1/2婚後財產剩餘之差額。
而在請求權的計算中,現存的婚後財產,並不包括因繼承、無償取得的財產及慰撫金。所以如果是父母親贈與的財產,或是繼承取得的財產不算在請求權的範圍內,但婚姻關係存續中夫或妻所取得之財產(婚後工作的薪水、投資產生的報酬等)是算在內的。一個離婚事件可能會讓你財產損失大半,這是值得注意的。
2.金融業不當銷售增加財產減損風險
金融業環境改變,銀行已經變成保單銷售的最大通路。保險公司也因為長期處於低利的環境下,傳統保險銷售差,業者紛紛改弦易轍,開發出相當多元的新保單。譬如把保單包裝成每個月可以配息,條件相當吸引人。因為固定配息5%、6%比定存高很多,但事實是:它就是一種投資的保單,本金不但不保證保本,而且配息可能多數是來自於本金。可參考這篇文章:退休族拚規劃,投資型保單月配息又保本真完美?小心,「投資」兩字代表風險!
有的金融從業人員更加厲害,他們慫恿客戶去做房屋貸款,貸款下來之後,再讓客戶去買這種投資型保單。房貸的利息約2%,如果保單配息5%、 6%,中間有3~4%的差距,美其名為活化資產、賺利差。去年的一篇文章曾引起頗多人的關注:我長輩買1000萬的xx保單...。
商品沒有對錯,有問題的往往是錯誤的行銷方式。類似文中所說的:「長輩本身只有400萬(辦房貸借來的),又去貸款600萬,全部1000萬都是借款來的。」不但要付出36萬利息,後續因為基金淨值下跌,保單要補錢進去,否則將面臨保單停效,像這樣的高槓桿操作實在不值得鼓勵。
面對這些五花八門的金融商品,你應該要抱持平常心、不衝動購買。用基本的金融常識做判斷,對銷售的內容提出合理的懷疑:有風險嗎? 風險多大? 我需要去冒這個風險嗎?
3.男性理財常有過度自信的行為
10幾年前曾發生一件事情:某知名服飾皮件品牌,在負責人意外過世後,太太才被告知公司欠債3億、後來發現先生向地下錢莊等借款一億多,這個品牌一夕之間就消失無蹤。如果太太平常就有參與家庭財務決策的話,也許能夠及早預防這種現象發生。
男性理財也常有過度自信的行為,投資上喜歡炒短線、頻繁進出,也無法達到良好投資績效。夫妻共同理財,用一方的細膩彌補另一方的躁進,也許能創造更好的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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