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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執政黨立委甘冒程序瑕疵,也要讓「前瞻基礎建設」儘速完成立法程序,反而讓越來越多的輿論,關注到整個計畫龐大的經費支出,以及薄薄兩頁,且看來不太高的成效評估;在之前「美國不屑花半毛錢搞『基礎建設』,台灣卻砸4千億建軌道…政府的計畫難道是拖垮經濟?」文章中,也以高鐵的例子,對相關建設可否營運自償表達懷疑立場。在此想探討另一個很關鍵的問題,政府眼中臺灣未來經濟的樣貌,究竟是什麼?
去年下半年,行政院才大張旗鼓推出「數位國家、創新經濟」,以及「5+2產業創新計畫」,將亞洲矽谷、生計醫療、綠能科技、智慧機械及國防航太等五大創新產業,加上新農業及循環經濟,共同成為政府未來重點扶植的產業類別,然而政府欽點的七大重點產業,怎麼看都很難跟「前瞻計畫」裡要投入4千多億經費推行的軌道建設扯上關係,所以「5+2產業創新」或「前瞻基礎建設」,到底那個才是政府心中臺灣的未來?
當然,如果政府的稅收充足,覺得基礎建設跟創新產業同等重要必須同時推動,那倒也無可厚非,然而為什麼政府急著將一堆明明可以分開推動的建設綁做堆,執政黨立法委員甘冒被指黑箱作業的風險也要儘快完成「前瞻基礎建設條例」的立法程序,就是為了要利用特別法的方式,繞過現存公共債務法內對政府舉債額度的限制。換句話說,若不透過特別立法的方式,政府可能連借都借不到執行前瞻計畫的錢;我們都認為過度消費是不對的事情,那政府在刷爆公共債務法舉債上限前提下,還要繼續為了美好的未來借錢建設,這樣的邏輯真的對嗎?
好吧,就算政府真的認為「平衡城鄉差距」很重要,重要到刷爆信用卡額度也要做,請問花232億元把嘉義市區鐵路高架化,跟把錢移去興建全市的衛生下水道及廢污水處理系統,哪個建設對嘉義地區永續發展更有貢獻?在政府財政拮据的時候,每一分錢的用途不是更該斤斤計較嗎?為什麼政府一定要急著在僅1年多的時間,倉促核定規模如此龐大的開發計畫?時機點真的很難不讓人跟明年的縣市長選舉連想在一起。
既然談到選舉,大家應該都知道臺灣政治人物的任期最長8年,剛好「前瞻基礎建設」的期程也是8年,這也代表著,無論最終「前瞻基礎建設」的效能如何,核定的政治人物若沒有更上一層樓,也早已不在其位,至於蓋好的軌道建設能否自償營運,工程執行是否有驗收瑕疵的問題,以及重劃區內是否依然只有紅綠燈閃爍,都已經不是當初核定計畫的政治人物需要費神的問題,這樣的時程規劃有符合責任政治的原則嗎?為什麼政府仍堅持不肯縮減前瞻計畫的規模與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