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台版晶片法」草案,針對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的公司,提供前瞻創新研發支出的25%,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台積電、聯電及聯發科等半導體大廠皆表示,樂觀其成。
為因應全球供應鏈重組帶來新的競爭壓力,行政院會今天通過「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第72條修正草案;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針對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的公司,將提供前瞻創新研發支出的25%,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業者並得以購置用於先進製程的全新機器,或設備支出的5%,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台積電對此表示,將持續投資台灣,樂觀其成。聯電指出,公司將持續投資先進特殊製程,雖然設有門檻,尚無法確定是否適用,不過,修法方向是鼓勵企業研發創新,相當正面,因此樂觀其成。
聯發科表示,目前對相關法案的細節仍在了解當中,希望法案細節對於半導體設計及製造都有因應不同需求的的配套措施。
聯發科指出,以目前全球半導體產業國際的競爭態勢來看,對願意加大研發投資的台灣半導體企業提供更好的誘因,有機會增強產業的國際競爭力,進一步將提升台灣半導體整體產業價值,預期對台灣半導體產業會有很大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