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居住正義,台中市等7個地方政府最新「囤房稅」今年上路,初估合計新增稅收約新台幣10億元;不過,轄內持有非自住住家人數居全台之冠的新北市,由於議會20日已休會,囤房稅修正草案屆期不續審。官員表示,下一屆議會產生後,「會再努力」。
台灣房價維持高檔,房屋稅負議題受矚,政府2014年修正房屋稅條例,將住家用房屋區分為「自住」及「非自住」,「自住」限3戶,稅率維持1.2%,第4戶起視為「非自住」,目前稅率為1.5%至3.6%之間,地方政府可根據各自需求、持有戶數多寡,設計課徵方式與級距,俗稱「囤房稅」。
在財政部與地方政府積極會商推動房屋稅負合理化之下,除原先已實施囤房稅的台北市、連江縣和宜蘭縣,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和屏東縣等7個地方政府修正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自今年7月1日起就轄內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採行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
換言之,截至目前,全台已有10個縣市祭出囤房稅;今年新增的7縣市,初估合計可增加10億元稅收,將反映在明年5月房屋稅徵收情形。
觀察各縣市持有非自住住家人數,根據財政資訊中心發布2021年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籍個人歸戶統計,新北市在各級距,即持有1戶、2戶、3戶、4戶以及5戶以上,皆居全國之冠,持有非自住住家房屋合計近7萬3000人。
單看囤房5戶以上人數,依序為新北市達1704人,其次為台中市1546人、台北市871人、桃園市715人、高雄市705人、台南市457人;也就是說,5戶以上囤房大戶,光六都合計就有近6000人、占全國比重逾7成,而六都僅新北市「缺席」囤房稅落實行列。
新北市政府曾表態會積極推動囤房稅,「新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也已在今年3月送進市議會審議,但稅捐稽徵處官員表示,由於這一會期已於10月20日結束,草案屆期不續審,下一屆議會產生後,「會再努力」推動,後續將參酌五都版本,滾動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