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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IF中華徵信所指出,台灣應加快金金併腳步,且政府應先完成一宗官股金控合併案,作為催化民營金控合併的動力。金管會今天表示,公股金控是否應率先整併,金管會尊重財政部意見。

為提高金控國際競爭力,CRIF中華徵信所認為台灣應加快金金併腳步,且要激勵金控合併,政府應先完成一宗官股金控合併案,作為催化民營金控合併的動力。

CRIF中華徵信所並提出台灣可思考「3個5年目標」,包含在5年內創造一家資產總額達新台幣20兆元的金控、5年內提升金控最低資產總額達5兆元、5年內將具官股身分的金控整合為2家金控。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今天在例行記者會對此表示,金融機構整併由併購雙方自行決定,金管會最主要是提供一個友善的併購法規環境,由金融機構依市場機制、法遵規定及符合大眾(包括股東、員工及客戶)利益原則下,基於發展業務需要進行併購。

童政彰進一步指出,金融機構本身是否要進行整併,還是要由金融機構透過公司治理決策機制自發性決定,因涉及股東意願及規劃,金管會原則上均尊重市場機制。

至於公股金控是否應率先整併,童政彰表示,此涉及公股管理事項,金管會尊重財政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