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理財
摘要

母親希望將一間市值2,000萬元的房子全部留給照顧自己的小兒子,不想分給失聯多年的大兒子,這個案例很有可能可以不用繳遺產稅,該怎麼做呢?

許多年紀較長的父母,慢慢會考慮到財富傳承的問題,對於每一位子女都有不同的想法與規畫,有的留得多、有的留得少,此時往往就會遇到特留分的問題,因此如何在傳承計畫與特留分之間取得平衡,是每一位父母的課題。


譬如有1位媽媽有2個兒子,大兒子因經商長期在外,與媽媽不親,失聯10多年未曾回家探望過媽媽,照顧媽媽的責任都落在小兒子身上,也因此與媽媽比較親近,所以媽媽想要將財產都留給小兒子,不想分給大兒子。

媽媽身上只有一間價值約2,000萬的不動產,想要將這間房子完全留給小兒子,怕身後大兒子也能獲得遺產,所以打算在生前就辦理贈與給小兒子,不知道是否適合。

在進一步討論遺產與贈與稅法問題前,建議不要在生前就將所有財產都過戶給小孩,這將會是一個考驗小孩人品的舉動,你無法確保小孩在獲得財產後,還會不會繼續照顧你,所以最好都要留一些資產在身上,讓自己活得較有尊嚴。

接著要考量稅法問題,如果要用贈與的方式,每年有244萬元的贈與免稅額,以每年切分的方式辦理房產贈與,需要分成多達9次才能贈與完畢,可說是相當麻煩。而且每次辦理贈與都還要繳一筆土地增值稅,也非常划不來。

如果是用遺產繼承,就是採用遺產稅,房產繼承採用的不是市場交易市值,而是以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計算遺產總額,公告現值通常會低於市價許多。

而且目前的遺產免稅額為1,333萬元,再加上父母每人有138萬元,直系血親卑親屬每人有56萬元的免稅額,有很高的機會,這筆房產遺產是不需要繳交遺產稅的。

可透過遺囑規畫剝奪應繼分

至於遺產不想要留給大兒子的問題,可以透過遺囑規畫剝奪其應繼分,特留分的部分是法律給予繼承人的基本保障,除非有很強烈的理由,可在遺囑裡記載剝奪特留分事由,並且載明要剝奪大兒子的特留分。

媽媽若能舉證該大兒子對其有重大虐待或侮辱之行為,譬如提供家暴令或傷害判決書,並於書面中記載,便有機會讓他喪失繼承權,既然沒有繼承權,自然不再受到特留分之保障。如果只是因為棄養或長期沒有聯絡,是不足以使其失去特留分的。

以前面的案例為例,市值2,000萬元的房子,如要保留給大兒子特留分,因特留分的計算是以市價而非公告現值計算,特留分是應繼分的二分之一,所以大兒子應該要可以獲得500萬元(1,000萬元應繼分的二分之一)的遺產。

這500萬元的特留分,如媽媽僅有一筆房產,沒有那麼多現金可以分給大兒子,建議可以投保一筆500萬的壽險,身後將這筆壽險理賠金當作給大兒子的特留分,房產就可以完整的留給小兒子,不用再多準備一筆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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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_雨果的投資理財生活觀

雨果以過去17年的生活理財經驗,分享日常生活中常見的理財與投資觀點,希望透過分享與討論的方式與各位共同建立一個正確且可行的理財退休計畫。本文內容會包含股市投資、保險規劃、理財觀念、與商業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