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

在都更的過程中,有一些重要的文件,你一定要認識!都市更新,大致分為3個階段,以下,我們就3個階段來看看有哪些重要文件及應注意的事情。

前期》劃定更新單元以及成立更新會

在這個階段,地主會碰到3個文件:「申請人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同意書」、「自行組織更新團體同意書」及「事業概要同意書」。

若非政府公劃地區,一般地主想要確認更新的土地範圍,就需先劃定「更新單元」,所以會碰到「申請人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同意書」,原則上,只要所有權人1人就可申請。

「自行組織更新團體同意書」,則是住戶要自組更新會才會遇到,若由建商擔任實施者,通常不會籌組更新會,所以較少碰到這份文件。

「事業概要同意書」,則是進一步確認有參與意願的地主比例,不過,事業概要在整個流程中,只是「簡要說明計畫」的概念,因此,有些個案會跳過這個階段,只要同意人數和土地面積有一定的比例,會直接進入下個階段——「事業計畫」。

在前期會碰到的這3個文件,都是初步確認意願的表達,所以若有多位實施者要你簽,簽很多份也沒有關係,因為這不代表「同意參與」,僅有意願而已。

中期》事業計畫與權利變換計畫的擬定與送件

來到中期,會碰到4個重要文件,包含:「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同意書」、「都市更新權利變換意願調查表」、「更新後分配位置申請書」及「更新後分配位置申請書」。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同意書」上面會載明實施者、分配比例等詳細的資訊,簽了這張同意書,等於「同意這份計畫書」,因此不像前期的文件可以重複簽。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意願調查表」,則是調查所有權人對權利變換的意願為何,若願意,則同意參與更新後的土地與房屋分配計畫,若不願意,則領取權利變換計畫書上的補償金。

再來是「更新後分配位置申請書」,就是選出自己更新後想要的戶別,要特別注意,即便你是不同意戶也要填,因為你不選填的話,會由里長或實施者代抽,如果抽到不喜歡的戶別,將來也不能換。

「更新後合併分配協議書」,則是跟其他地主合併選屋,如果沒有需求,則不需要填。

後期》計畫通過並發布實施,實施者申請建照

實施者回收上述的文件後,會統計地主選配後的找補金額,接著製作權利變換計畫報告書,送交政府審核,接著需公開展覽30天,在這30天中,實施者需舉辦一次公聽會,所有權人可以在公聽會提出疑問,要求實施者回答或修改計畫。

若想要撤銷同意,則要在公展期滿前提出,並知會主管機關,即可無條件撤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同意書」,若錯過公展期間就無法撤銷。公展過後,計畫會由政府再進一步審議,審議完畢、發布實施,最後再由實施者申請建照,準備動工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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