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美國眾議院搞了一場反市場壟斷的聽證會,邀請了美國4大科技巨企的主事人於網上作供,主要是調查Amazon、Apple、Facebook及Google涉嫌違反《反壟斷法》。聽說內容頗精彩,但未必人人有留意。
4大科技巨頭於聽證會上被指控的壟斷行為,主要成為霸權後以大欺小,以本身的資本與行業地位對競爭對手作出挑戰。包括Facebook利用大數據搞垮對手;google利用搜尋器優先次序排列令對手於市場競爭失利;Apple用審核去影響競爭對手於App Store上架安排;Amazon對某些產品打價格戰後更把對方收購。4位主事人解說其企業並沒有這些優勢,而且亦面對著市場上種種競爭。
作為投資者,其實千辛萬苦就是想找到這些行業壟斷性的公司,所謂的「護城河」,最好是成了一個山頭的王國後,別的競爭者或新鮮人不太可能跑進來分一杯羮,跑了進來也會被這「山寨王」一腳踢開。於是,公司愈霸權,就愈有投資價值。投資者都在找這類公司,把資金放進去。
另一方面,這會把資產霸權發揮過了頭,好像背離了自由市場的原意。因為自由市場孕育了這些巨獸,及後就無人搞同類生意了,因為都鬥不過它們。有資金的不如投資他們,無人再想創業。再進一步,這些巨獸或會變得迂腐,也無人可以把它們收服。最後這個社會又會變成「人人買磚頭」(地產霸權),無動力、無創意。所以,美國這類《反壟斷法》也有道理。
這就來到了一個有趣的取捨,作為投資者當然希望企業愈壟斷、愈霸權愈好,最好企業能做到別人做不到的東西,價錢隨你定,對手不能進來,謀取暴利,投資價值當然高。但若過了頭,明顯地做到壟斷性,又會被監管機構罰。別少看罰款,例如微軟多年來世界各地官司不斷,被罰款金額已經過百億美元。
微軟做了什麼呢?由於其桌面作業系統市占率奇高,所以一舉一動都被說成是壟斷行為。例如以前沒有把作業系統的原始碼公開,或者安裝作業系統會捆綁銷售安裝其瀏覽器。在商言商,感覺這類行為合理非常,但當它成為巨獸後,這些行為都會引來非議。
說實話,今天這4家上聽證會的巨企雖是相當壟斷,但所作所為不算什麼,而且仍面對不少挑戰。反觀中國巨企,天時、地利、人和集於一身,受保護地做到真正的壟斷,亦不怕《反壟斷法》,是一個頗特別的生態現象,值得投資者深思。
本文獲「取之有道」授權轉載,原文:反壟斷聽證會啟發投資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