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上巿公司平均殖利率逾 4%,很多股民推崇存股收息。富邦金 (2881-TW) 旗下富邦證券提醒,高配息雖然吸引人,但對公司財務結構及所處的產業趨勢也要保持敏感度,適時汰弱留強,才不會「賺了股利、賠了股價」;此外,107 年起股利課稅方式已不同,今年報稅可要留意。
富邦證券專家團隊陳秋蘭表示,個人居住者股東,自 107 年起獲配股利,報稅方式可就合併計稅或分開計稅二方式中擇優適用。
採合併計稅者,適用累計稅率,另按股利所得之 8.5% 計算可抵減稅額,每一申報戶以 8 萬元為限,用以抵減其應納稅額。這裡有二個要點:
一、總所得能減除免稅額、扣除額及基本生活費差額等項,因此股利適用的稅率可能低至 0%,也可能高至 40%,差異極大。
二、以限額 8 萬元倒除 8.5% 得出 94 萬 1171 元,此為股利能享有可抵減稅額的額度。當申報戶股利所得達 94 萬 1171 元時,乘以 8.5% 後的數字於四捨五入後為 8 萬元,意思是在此金額內,每一塊錢的股利都會帶來 8.5% 的可抵減稅額,超過的股利所得則無法帶來更多的可抵減稅額。
採分開計稅者,股利所得按 28% 的固定稅率分開計稅,再與其他各類所得計算之應納稅額合併報繳,這裡也有二個要點:
一、採分開計稅者未能享受股利乘上 8.5% 的可抵減稅額。
二、是以股利總數乘以固定稅率,非以減除免稅額及扣除額之餘額來計算,這些減項只能用於其他類別所得合併計算時的減項,若該戶其他類別的所得額不足減除免稅額及扣除額,也就浪費了。
富邦證券提醒,稅率 20% 以下者採合併計稅較有利,那高稅率的家庭呢?適用稅率為 30% 者的股利若皆享有 8.5% 的可抵減稅額,或部分股利在累進稅率計算時課在較低稅率,也是合併計稅有利。
而稅率為 40% 者乍看之下似乎該採分開計稅,但除了累進稅率的利益,另外在現行夫妻報稅的方式,除了合併總所得計算稅額外,還可以就一方薪資或所得來分開計稅,再與他方所得計稅結果合併報繳,所得可以拆分成二組來計算,未必雙方都是 40% 的稅率。
以家戶總所得或總股利的數字來判斷未必精準,不同的所得類別或數字會影響判斷的結果,所幸現在報稅軟體相當正確且便捷,系統會判讀出最有利的申報方式,投資人不必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