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今年起正式進入高齡社會,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在人口老化與少子化的衝擊下,可透過「信託」為自己量身打造照護自己與後代的功能,金管會參酌日本監護信託制度,建議司法院推動「成年監護制度支援信託」,同時參考信託公會研議的家事事件法修法建議,透過選定專家監護人協助法院評估建立信託架構,提供高齡者更完善的生活及財產的保障。
今年起我國正式邁入世界衛生組織定義的「高齡社會」,而鄰近國家日本,2018 年已經是進入「超高齡社會」的第 12 年,伴隨著日本社會失智失能人口快速增加、親屬監護人侵吞財產、消費支出衰退、金融資產老齡化等高齡問題的浮現,帶動日本「金融老年學」逐漸興起。
信託公會今 (17) 日舉行「高齡社會下日本信託銀行提供之新角色及新服務」,邀請日本三菱 UFJ 信託銀行,分享信託與金融實務經驗,作為台灣信託的借鏡與參考。
信託公會理事長雷仲達表示,公會近年積極推動安養信託,統計至 6 月底止,累積信託財產金額超過 136 億,受益人人數超過 1.5 萬人,成效逐漸顯現。
雷仲達指出,因應老年安養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生活或支出變化,包含需不需重新檢視健康情形、要不要聘請外佣、要不要入住安養機構等,公會也正研議賦予受託銀行有裁量權,從被動管理財產,變成可主動提供貼近委託人需求的服務。
與會的日本三菱 UFJ 信託銀行部長石崎浩二表示,日本信託銀行自 2012 年推出「監護制度支援信託」以來,受託餘額逐年成長已超過 6000 億日圓,對確保被監護人財產安全具有實質貢獻。
石崎浩二以日本為例,日本的「附有解約限制信託」可判斷能力降低的高齡者為對象、原則上不可解約、限制財產用途、提供跨業合作服務,內容包含輕度知能障礙電話檢測、介紹專業醫師、提供療養院與司法書士的信息,結合金融服務提供更完整的信託制度。